小區物業費太高能否調整?

小區物業服務不到位

不交物業費就停電

……

近日,多位網友在武漢城市留言板上反映

自家小區物業費一系列問題

物業費到底該怎么收?

11月22日,武漢市房管局官網發布關于征求《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意見》)。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工作,確保我市物業服務收費政策有效銜接,根據《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湖北省定價目錄》等文件精神,市發改委會同市房管局起草了《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如有相關修改意見或建議,請于2023年12月1日前以書面形式提出,并注明具體理由和依據。

本次征集意見的期限為10日(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2月1日)。

小編根據發布的《通知》梳理的重點如下幾點:

1、新建住宅前期物業費分級定價,最高3.2元最低0.7元

《意見》部分截圖。來源:武漢市房管局官網(點擊看大圖)

《通知》提出,中心城區新建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參照《武漢市住宅物業服務等級標準》,實行分級定價,共分為一至五五個星級等級,并按照有電梯、無電梯分開定價,整體最高價格為3.2元/平方米/月,最低價格為0.7元/平方米/月。

2、無業主大會小區調整物業費應先選出業委會

《通知》部分截圖。來源:武漢市房管局官網(點擊看大圖)

對于尚未成立業主大會的物業小區,如需調整物業服務收費標準,街道辦事處應組織成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調整收費標準:

(一)交付的房屋專有部分面積達到建筑物總面積50%以上的;

(二)首次交付房屋專有部分之日起滿兩年且交付的房屋專有部分面積達到建筑物總面積20%以上的;

(三)交付的房屋套數達到總套數50%以上的。

3、物業不得以拖欠物業費為由對業主斷水電氣熱

同時,對于很多有網友反映的亂收物業費的問題,《意見》也有明確的規定和處罰:

物業管理區域內,對暫未直抄到戶的水電氣暖終端用戶,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水電氣暖費用中加收其他費用。對具備表計條件的終端用戶,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應嚴格按照政府規定的價格向終端用戶收取費用;對不具備表計條件的終端用戶,水電氣暖費用應由終端用戶公平分攤。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和配套設施的運行維護費用,以及未抄表到戶的物業管理區總分表之間正常損耗,可通過物業費、租金或公共收益解決,不得以水電氣暖費用為基數加收服務類費用。

物業服務企業未依照物業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履行物業管理義務,以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不配合管理等理由,減少服務內容,降低服務質量,嚴重影響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正常生活的,或者中斷、以限時限量等方式變相中斷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以及實施損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的,由區房屋主管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你家小區物業費多少?

對本次征集文件有何建議?

覺得物業費如何收、怎么收更合理?

或者反映小區物業費其他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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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日報大武漢客戶端出品 編輯整理:趙樂寧 內容來源:武漢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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