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離婚分房子這件事,很多人會下意識地認為,婚后取得的財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后取得的房產也應該是夫妻倆人的,離婚時就該平均分割。

但實際上,即便房產是婚后所得,房款何時支付、資金來源何方、取得房產時有沒有其他附加條件等,都會對房產的歸屬產生影響。

買房是人一生中的大事,可能有的人會選擇在婚前購買房屋。夫妻雙方當事人結婚以后,在一般情況下,婚前的財產是歸個人所有的。但是雙方當事人可能會在婚后加名,那么,是不是房產證上有了你的名字,房子就歸你呢?

1、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

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19條的規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對于父母給子女出資買房的情況,《婚姻法解釋(二)》第22條規定分為婚前行為和婚后行為區別對待: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2、不屬于共同財產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登記前過戶,房子為他個人的婚前財產;登記后過戶,要根據房主的意愿確定。要么為夫妻共同財產,要么為房主明確表示僅贈與一方的個人財產?;榍敖邮苜浥c的,屬于受贈人的婚前個人財產;婚后接受贈與的,沒有特別約定的2018婚姻法最新:婚后房產一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別天真了!,屬于夫妻共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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