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農村房屋一般因征地而拆遷,補償方式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來制定。具體補償的辦法主要包括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補償的具體方案以簽訂的補償安置協議為準。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來確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法律依據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農村房屋拆遷怎么補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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