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遺囑撤銷條件
一般而言,公民可以自由地訂立遺囑,處分自己死后的財產,當然也包括可以隨時隨地撤銷或者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但可能會有一定的條件限制,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關于公證遺囑撤銷條件?接下來由小編詳細為您介紹!
一、公證遺囑撤銷條件
1、當事人必須親自向公證處提出書面或口頭申請。
2、當事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必須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并未受到任何人的脅迫誘使。
4、撤消變更公證遺囑的原因真實、明確、清楚。
符合上述條件的當事人要求撤銷變更公證遺囑時可向有管轄權的公證處申請辦理,公證處應及時受理辦結。
二、如何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1、《公證程序規則》第六十一條規定,當事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可以在收到公證書之日起一年內,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復查。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項公證之日起一年內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復查,但能證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復查的期限自公證書出具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
2、復查申請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載明申請人認為公證書存在的錯誤及其理由,提出撤銷或者更正公證書的具體要求公證遺囑撤銷條件,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公證遺囑撤銷需要遺囑的訂立人通過立新的公證遺囑的方式進行撤銷或者向公證處申請撤銷原公證遺囑即可。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也規定,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抵觸的遺囑,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公證遺囑為準,沒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如果遺囑人原所立的是公證遺囑,在撤銷時,仍需要原公證機關辦理,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均不得撤銷原公證遺囑。
三、公證機關可以辦理哪些公證
1、證明合同(契約)、委托、遺囑等法律行為。
2、證明法律行為以外的法律文書:一切在法律上有效的文書均可公證證明,書面形式的法律行為也是法律文書。
3、證明法律事實:凡引起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滅的事實均可公證證明。法律事實分行為和事件兩類:行為以人的意志為轉移,事件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公證證明法律事實主要是證明法律事件,指的是事實的發生與人們意志無關但可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事件,如死亡。
4、證明非爭議性事實:某些事實并不一定發生法律后果,但為避免日后可能發生爭議,亦得公證證明。如證明某人的住所地或居所地,證明親屬關系。
5、對于追償債款、物品的文書,認為無疑義的,在該文書上證明有強制執行的效力。
6、證據保全:在當事人提起訴訟之前,出現了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當事人為準備將來進行訴訟的需要,可以申請公證處采取措施,保全證據。
7、保管遺囑、保管文件。
8、辦理與公證行為有關的輔助性工作,代當事人起草申請公證的文書。
9、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和國際慣例辦理其他公證行為。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公證遺囑撤銷條件的內容,由此可知,想要撤銷遺囑當事人必須親自向公證處提出書面或口頭申請;當事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必須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并未受到任何人的脅迫誘使;撤消變更公證遺囑的原因真實、明確、清楚。如有其它疑問,歡迎向站發布法律咨詢。
免責聲明:本文系轉載自其它媒體,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旨在傳遞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觀點、立場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需轉載,請聯系原作者。如果來源標注有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等其他原因不想在本站發布,來信即刪。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資源內容,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采集網絡資源。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系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