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簽合同注意事項是什么
1、使用規范的合同文本;
2、明確房屋情況和違約事宜;
3、注意房屋質量和物業事項。
一、轉租協議具體應該如何寫
轉租協議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雙方身份信息準確;
2、轉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基本信息和質量狀況;
3、租賃期、租賃費、租賃費的支付方式;
4、誰承擔房屋及室內設施設備的維修義務;
5、是否允許轉租;
6、結算和承擔物業費、水電燃氣費等費用的方式;
7、違約責任。約定違約責任時,需要針對延遲付款、延遲交房、拒絕履行維修義務等常見違約事項約定合理的違約賠償計算方法;
8、合同終止后的交付方式。需要注意的是購房簽合同注意事項是什么,在簽訂轉租協議之前,作為次承租人,應注意并審查承租人是否享有轉租權,并要求承租人提供原合同文本進行審查。
二、購房要注意什么事項?
購房要注意的事項有:注意房屋產權是否明確;買賣雙方身份證明是否真實有效;房屋質量是否合格(查驗房屋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竣工驗收備案表,核實面積實測表,了解房屋實際面積并與合同進行核實,索要管線分布竣工圖);中介公司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等。
三、先交首付還是先簽合同
正常的順序是先簽合同,后付首付。首付顧名思義是購房交付的第一筆款項,其數額、交付的時間依據購房合同相關條款。簽合同注意事項如下:
1、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預售證許可證,則通常開發商也具有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這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
2、要采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制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
3、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
4、要講究房屋買賣的付款方式是否規范。在合同中對付款的數額、期限、方式及違約責任等作出約定;
5、認準交房日期是否確定。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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