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23時10分,交警南開支隊體育中心大隊民警執勤時,發現一名駕駛人有酒駕嫌疑。經現場檢測,該駕駛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64毫克,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據了解,該駕駛人在家飲用了3瓶啤酒后,駕車行經此處被查處。交警進一步核查發現,該駕駛人因被執行社區戒毒,駕駛證已被注銷。隨后,交警依法對其“無證”“酒駕”兩項交通違法行為合并處罰款2800元,行政拘留15日。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中明確,機動車駕駛人被查獲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行為,正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措施,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天津交警提示,因“涉毒”被注銷駕駛證,未重新考取駕駛證期間,駕車上路行駛將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并處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