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責任,也即意味著各方對事故發生所起的作用以及承擔過錯大小相同,平等責任的死亡案件一般不涉及刑事犯罪問題,但將會產生民事賠償。

在賠償的具體問題上,有:

1、損失總數額的計算

死亡案件中,近親屬作為法定的侵權權利人,可主張因死亡而發生的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家屬處理喪葬事宜的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如果是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則還可存在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等。

上述項目以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喪葬費和精神損失費為主,均可達數萬元以上,其中死亡賠償金可達百萬元,例如:

2、事故責任對賠償的影響

機動車致害的案件,依法是由保險公司先予承擔的,首先是交強險的保險公司(最大理賠數額20萬),之后是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具體限額根據保險合同確定),再之后就是各方按照事故責任的比例分擔,在機動車致害的案件中,有:

(1)機動車之間交通事故的

保險理賠不足的部分,由各方各自負擔50%的比例。

(2)機動車致害非機動車、行人的

保險理賠不足的部分,依法由機動車方承擔60%的比例,非機動車、行人方承擔40%的比例。

綜上來看,對死者近親屬來說,賠償最終的數額一方面看己方的情況,如被撫養人人數、死者年齡等,一方面也看諸多客觀因素,如事故責任、保險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