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應遞交起訴狀和有關的證據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數遞交起訴狀副本和證據副本。經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即受理,并辦理相關立案手續。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在收到訴狀之日起七日內向原告送達不予受理裁定書。

在債務關系當中,債權人如果發現債務人沒有按照指定的時間和方式交付全款的話,是可以進行追討的,協商不成的話,就只能申請人民法院來進行判決了。雖然這是一種比較費時費力的方法,但是對于追討欠款來講,這也是一個最有效的方法了。

不過,在一些特殊的情況之下,債務人和債權人所處的城市是不一樣的,兩者相隔甚遠,那么這個時候如果想要起訴的話,到底應該怎么辦呢?是在自己所在城市的法院起訴,還是在被告所在城市的法院起訴?以及在一般的情況之下,想要起訴追討這款的話具體流程是什么樣子的?小編就來給大家介紹一下這個問題。

一、異地起訴欠款流程

如果債權人和債務人不是在一個地方的話,就屬于異地起訴,在異地起訴的情況下,應當向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狀。這是起訴的地點問題,具體的起訴流程如下:

如果想要對于他人進行起訴的話,應當向法院提起訴訟,訴狀就是自己起訴的理由和具體的事項以及相關的證明材料,如果是對于欠款的起訴的話,就要把雙方有欠款時的協議或者是合同同時交給法院。法院會對于訴狀進行審查,如果審查符合條件的話,就可以進行受理,并且辦理立案審查的手續。

不過,在很多情況之下,事情并沒有嚴重到必須要開庭審理的地步,那么這個時候法院就要駁回申請,駁回申請之后,需要在收到訴狀的七天之內,向訴狀的發出者返還并且說明不予受理的情況,但是一般情況下是會立案的。

當法院受理了一個案件之后,就可以著手準備了,這叫做庭前準備階段。在這個階段,法院提前向原告與被告送達開庭的傳票,以及相應的通知書,也就是傳喚雙方當事人做好準備。雙方當事人應當到達同一個城市,并且如果需要有答辯的部分的話,要準備好答辯狀,做好開庭的相應準備,包括準備好各種證據等等。

在做好準備之后,對于欠款的案子就可以開庭了。在法律上雙方當事人可以進行調查,辯論或者是調解等等,在欠款的案件當中,要根據欠款當時所簽訂的情況以及具體的協議來作出判斷,包括被告的所作所為是否違反了合同上的約定等等。如果在庭上可以判決的話,就可以由法官進行判決,如果不需要判決的話就可以由主管部門和人員進行調解,如果調解成功的話,也就是解決了此次的欠款案件。

通常來講,異地欠款的主要注重的點就是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時候必須是被告一方所在的法院,其他的程序和普通的欠款案件是沒有什么區別的,在一審之后,如果不服判決的話,當然還可以提起上訴來進行二次審理。

以上就是關于如果異地欠款祥向法院起訴的話,應當注意的問題,以及具體的起訴流程是什么樣子的。如果您有法律問題想要咨詢,可關注我們的公眾號365在線法律咨詢,私信咨詢。也可以直接點擊文章末尾左下方的“了解更多”,即刻在線免費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