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房產繼承的最新規定(關于房產繼承的最新規定文件)
老張是退休職工,養育了一子一女,兒女都已成家另立了門戶。多年來老張夫婦在二人世界里自由自在好不快活,可天有不測風云,人旦夕有禍福。2023年老張的妻子不幸身染重疾倒下了,住院期間女兒丟下自己的工作,請假來照顧母親,老張的兒子夫妻倆卻以工作忙為由很少去醫院看望,但出入院的手續都是兒媳去辦理的。老張知道兒媳婦過門的時候嫌彩禮錢給得少,從此耿耿于懷,對老張夫婦不理不睬,這一次住院兒媳婦只管拿錢,但是從來沒有到病房看望過婆婆,兒子也是這樣,說不了兩句話就找個理由告辭了,真是累壞了女兒。2023年老張也得了肺癌,執筆都困難,他請來了律師寫了口頭遺囑,將房產讓女兒繼承,父親去世后,喪事由兒子和女兒一起操辦,在房產的繼承上兄妹兩個各說一詞,對簿公堂,兩個至親的兄妹因為財產的紛爭而反目為仇。
后來經過法院調解將兩房產一分為二,估價以后誰擁有房產就將另一半房價給對方。按中國的傳統觀念,嫁出的閨女潑出的水,閨女是外姓人,如今社會發展了,前些年有一句口號:男女都一樣,女兒也是傳后人,法院按照對等的原則將老張的房產一分為二,體現了法律的公平和公正。為此有人感慨中國的父母親是最善良最合格的,為了兒女省吃儉用,辛苦打拼一輩子,不管兒女對待自己如何,臨終前還有將身后的財產交給兒女們,和法律規定對于那些不贍養父母的不孝子孫,想繼承房產沒門兒。
2023年1月份開始新的《民法典》對子女繼承父母的財產有了新規定:1、子女改正錯誤仍可繼承房產。有些家庭父母與子女之間產生矛盾,有的子女一氣之下不贍養父母,有的甚至將父母趕出家門。而父母在立遺囑的時候,將犯錯子女排除在繼承人之外,新的《民法典》規定,如果犯錯子女能悔過自新,一樣也擁有繼承權,人誰都會犯錯誤,給犯錯的子女一個悔過的機會,體現法律的寬容性。2、公證遺囑不再優先。以前民法典規定,在所有遺囑中以公正遺囑的公信力最高,法律效應最強,因此被人們稱為“公正遺囑優先”。新的《民法典》規定,遺囑按時間先后最后一份遺囑最有效,立遺囑時將遺囑寫上日期顯得異常重要。另外還設立了“打印遺囑”和“錄音錄像遺囑”,對于有些立遺囑人無法執筆更為適用。
3、繼承人范圍擴大。原來法律規定第一繼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和第2順序繼承人即兄弟姐妹、外甥、侄兒,祖父母、外祖父母,由于繼承范圍擴大,因此很少有不能繼承的房產,對于有些五保戶其本身已經被國家撫養其房產歸于國家,其他缺乏第一第二繼承人,這誰撫養誰受益的原則。4、遺囑信托。對于繼承人未成年,或者有智力殘障,以及配偶擔心自己走了以后,另一方再婚導致財產流失,可以找機構和個人做信托管理,以管理自己的財產。5、獨生子女也未必是繼承人。當父母年老多病,子女不愿意盡到贍養義務,父母可以尋找個人和組織來贍養自己,在立遺囑的時候,可以將組織和個人作為繼承人,可以將獨生子女排除在外,這樣那些不肖的子孫要掂量掂量,如果不盡到贍養義務,就可能被剝奪房產繼承權。
6、遺產均等原則。如果父母駕鶴西去沒有來得及立遺囑,那么第一繼承人按均等分配的原則。但對于確有生活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與父母在一起承擔了主要的撫養義務的將享受優惠照顧。對有能力承擔而不盡到撫養義務的這不分或少分。
現在的繼承法更加全面,更加人性化,贍養老人既是責任又是義務,那些不盡到贍養義務的不孝子孫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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