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探親假的最新規定文件(職工探親假的最新規定2023)
一、病假01請假時間及手續辦理職工因個人原因不能出勤,應提前向所在車站領導提出事假休假申請,請假時按病假規定辦理,申請經車站和車務段審批同意后方可按相關程序辦理事假請假手續。02審批權限①3天及以內事假由車站在人員可以安排的情況下批準。②3天以上10 天以內的事假由車間在人員可以安排的情況下批準。③10 天以上20 天以內的事假車站在安排好人員后,報段勞動人事科審批。④20 天以上的事假由段勞動人事科匯報段長同意并安排好人員后審批。⑤一年內累計或連續超過60 天的事假一律不予批準。03重點提示按照鐵道部勞動工資局勞資(61)字第77號文件規定,職工全月請事假,單位將全額扣除當月工資,社保和住房公積金個人扣款部分應由職工自行到段財務計劃科繳納現金。04違反休假規定處理職工在休假前必須按照規定程序履行請假手續,凡是沒有履行請假手續或者請假未批準而擅自離開崗位休假的,一律按照曠工處理。對曠工的處置嚴格按照《關于印發<成都鐵路局職工獎懲管理辦法>的通知》(成鐵勞衛〔2023〕379號)規定執行。
二、年休假01請假時間及手續辦理職工休年休假前應按規定向班組或車間提交年休假申請,并按照休假審批權限,經上級部門批準后方可休假。02年休假相關政策說明⑴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國發第514 號)和《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 號)的規定,全民在冊職工,連續工作滿十二個月以上的,應享受帶薪年休假。⑵年休假天數的確定及計算。年休假的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按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計為累計工作時間。具體休假天數確定如下:職工累計工作滿1 年不滿10 年的,年休假5 天;已滿10 年不滿20 年的,年休假10 天,已滿20 年的,年休假15 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⑶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①累計工作滿1 年不滿10 年的,請病假累計2 個月以上的;②累計工作滿10 年不滿20 年的,請病假累計3 個月以上的;③累計工作滿20 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 個月以上的。④實行輪班制等非日勤制的職工,年休假時間從休班結束應正式上班開始按日勤方式計算,遇法定休假日、休息日順延相應休假天數,休假完后正常上班,不享受大小休。⑤由上級或段組織安排職工參加的先進療養、健康休養等時間,計入職工年休假假期內。⑥年休假在1 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車站因生產、工作特點確需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 個年度安排。03相關待遇及說明休年休假時,職工工資按規定計造,但涉及工效掛鉤及安全質量獎等效益獎金按車間或班組相制定的相關辦法執行。
三、探親假
01請假時間及辦理手續
職工根據個人實際情況,在符合休假規定的前提下,向車間或班組遞交休探親假申請,車間或班組根據職工實際情況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經車間或班組同意,報段勞動人事科批準后方可執行。
02休探親假相關規定
⑴探配偶:每年1次,假期為30 天。若配偶一方能回家享受探親假的,另一方不再享受(配偶是軍人除外)。⑵探父母:已婚職工探父母, 從結婚當年算起,每四年1次,假期為20 天,不能分期休假;未婚職工探父母,每年1次,假期為20 天。若兩年合并1次使用,假期為45 天。⑶所稱父母。包括自幼(十六周歲以前)撫養職工長大,現在由職工供養的親屬。⑷“不能在大休、輪休或法定休息日團聚”,系指不能利用公休日在家居住一夜或休息半個白天。⑸以上假期均另加往返實際需要的路程天數,探親及路程假遇法定節日及休息日應包括在內,不順延。職工在探親假期間患病不再另給病假。
03相關政策解讀說明
根據《轉發鐵道部關于貫徹執行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的實施細則的通知》(成鐵人〔81〕793號)有關規定如下:⑴日勤制的職工。凡能利用各種適當的交通工具(含步行),晚上二十三點(含二十三點)以前能到家,次日十二點(不含十二點)后離家,能到單位正常上班的;輪班制的職工,在休班時間內能利用各種適當的交通工具(含步行)回家住十二小時(不分白天晚上)不影響到單位正常當班的,一律不享受探親假。⑵學徒工、見習生、實習生、熟練制人員。在學習、見習、熟練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學習、見習、熟練期滿后,上半年期滿的,當年可享受探親假;下半年期滿的,從次年起享受探親假。復員退伍軍人參加工作后,軍齡或軍齡加工齡滿一年及以上,可以享受探親假。⑶已婚職工喪偶或離婚后。符合探親條件的,可以享受未婚職工的探親假。上半年喪偶或離婚的,當年可享受探親假;下半年喪偶或離婚的,從次年起享受探親假。⑷符合探親條件的職工,因出差、助勤、學習、病休等原因,與配偶或父母連續團聚達到規定的探親假期天數的,當年不再享受探親假,四年一次探望父母的假期,從次年開始算起。⑸職工的父親或母親和職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職工在探望配偶時即可同時探望父親或母親。因此,不能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⑹職工父母有幾個子女的,探親地點應以父母的戶口所在地為準。但其父母長期固定居住(一年以上)在其子女處而戶口又不在當地的,經對方組織證明和本單位領導批準,職工可到父母實際固定居住地探親,但路程假按職工工作地到父母戶口所在地計算。⑺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結合車務段、車站等部門的實際情況執行。
四、婚假、產假及護理假
請假時間及手續辦理01
職工依據《成都鐵路局女職工勞動保護實施細則》(成鐵辦〔2023〕45號)和《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相關規定,結合自身實際,按規定在休婚假、產假及護理假前向車間或班組遞交休假申請,經車間或班組同意,報車務段行辦計生管理員批準后方可休假。
休假相關規定及說明02
⑴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當前有效,因單位工作性質無法安排除外)。⑵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女職工,在享受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基礎上增加產假30日,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⑶女職懷孕未滿4 個月流產的,經醫療機構證明給予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及以上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⑷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男方所在單位應當給予護理假15日。
五、喪假請假時間及手續辦理職工直系親屬(職工的父、母、夫(妻)、祖父、祖母、子、女、岳父、岳母、公、婆。)死亡,需要職工本人辦理喪事的,應向車間或班組領導申請休假,經車間或班組領導審核批準后,方可休假。相關休假規定及說明職工因直系親屬死亡,需本人辦理喪事的,給予職工三天以內的喪假。如在外地(系指職工工作地或居住地以外的城市)辦理喪事的,另加路程實際需要的天數,但最多不超過十天。
以上各類假別除年休假外,其余假別在休假期間遇法定節日及休息日應包括在內。
考勤管理考勤是計造職工工資、獎金的原始憑證,也是職工出勤工作的原始記錄。各車間、班組應根據職工實際出勤情況具實、及時記錄考勤,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考勤,騙取工資獎金,經查實后將收回相關騙取工資獎金,達到法律規定數額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并按照《關于印發<成都鐵路局職工獎懲管理辦法>的通知》(成鐵勞衛〔2023〕379號)相關規定給予處罰和處分。各車間、班組要按照《關于公布《宜賓車務段考勤管理辦法及請銷假制度(試行)》的通知》(宜車勞〔2023〕73號)相關規定考勤符號填記考勤,并于每月5日前報車務段勞資審核。
重點提示
1.節日加班費。特殊日勤人員遇節假日按規定應當放假,因工作需要不能放假的應在節日后給予相應調休,特殊日勤人員不得產生節日加班(倒班頂班工作除外)。2.曠工處置要求。各車間、車站在發生職工曠工時,應第一時間報告車務段勞動人事科(調配人員或科長),并按照相關流程及時做好職工曠工情況調查,并向當事職工發出曠工告之通知,擬定初步處理意見,形成專題調查報告報勞動人事科,經批準后按規定辦理相關曠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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