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婚前財產如何分割

1、離婚時婚前財產一般是不予分割,另一方也無權要求在離婚時對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進行分割,因為夫妻婚前的個人財產不因夫妻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男女雙方約定婚前財產婚后歸共同所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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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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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合同有哪些情形,無效合同怎樣處理

1、無效合同的情形: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4)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2、無效合同的處理原則:返還財產;賠償損失。

3、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