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深圳長期居住人口越來越多,離婚現象也日益嚴重,夫妻如果感情破裂,一方想要離婚,另外一方不同意離婚,且經過多次協商仍無果的情況下,在深圳訴訟離婚該怎么辦理,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1、首先需要的是確定管轄法院

離婚案件在實際審理過程中,一般管轄是依照原告就被告原則,也就是一般需要去被告戶口所在地或者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立案,按經常居住地受理的需要提供被告滿一年且沒有過期的居住證,或者滿一年沒有中斷的居住證明材料;

2、法院審理離婚案件一般流程

訴前調解—調解失敗轉正式立案—分配法官—排期送達—開庭審理—判決—執行

3、證據注意事項

離婚案件中,想要案件結果最終盡可能達到自己的預期,那么就需要提前收集好相關的證據,每一個訴求都需要證據來做支持;

一般離婚訴求有如下幾點:

(1)讓法院依法解除原被告夫妻關系,也就是離婚;(需要提供感情破裂相關證據,有法定離婚情節的尤為重要,如分居滿兩年的,對方有虐待家庭成員,家暴,出軌,吸毒,賭博,犯罪等過錯的一定要盡量提供相關材料。電話錄音、短信聊天、證人證言、保證書、悔過書等等也盡量收集好)

(2)依法分割小孩撫養權;

如果是一個小孩,撫養權一般兩歲以下的優先會給女方;2-8歲的就要提供綜合有利材料,證明自己撫養小孩比對方更加有利,如收入、學歷、教育方式等,提供給小孩的衣食住行、教育、未來成長等方面比對方有利;小孩8歲以上的,除前面提到的優勢外,盡可能取得小孩的意愿;如果是兩個小孩,原則上一般是一人一個;

(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存續期間,購置的房產、車輛、存款等等,只要能證明是夫妻共同財產的,都可以要求分割,一般是五五原則,特殊情況除外;提前收集好財產資料尤為重要;

(4)債務問題;

如果原告自己名下沒有債務,被告名下有債務的,盡量訴狀上不要提;這個由被告自己舉證,要有證據能證明所欠下的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才行;

總之,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如果案件比較復雜且涉及的財產比較多的情況下最好還是委托律師辦理,沒有經濟條件就盡量多問,一般法院立案窗口有值班的法律援助律師,婚姻登記處有的也有值班律師,都是可以咨詢的;

目前深圳這邊起訴離婚,一定要慎重,需要付出的時間成本和金錢成本都不小,時間的話大概最少要4-5個月,慢一點的都要半年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