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個人信息罪怎么處理(泄露個人信息罪怎么處罰的)
11月19日,首屆中國網絡文明大會網絡法治論壇在北京舉行。據了解,2023年至2023年,全國公安機關偵辦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1.7萬余起,超過2023年至2023年案件數量總和的20倍。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副校長林維在論壇上指出,因過失造成的海量公民個人信息泄露往往帶來嚴重后果和巨大影響,但無法根據目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建議在刑法中設立過失泄露個人信息罪。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副校長林維
近年來1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數量劇增公民個人信息案件數量劇增
近年來,隨著5G通信、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技術的快速發展和普及,公民個人信息安全也面臨重大挑戰——強制使用人臉識別、App過度索權、大數據“殺熟”等問題層出不窮。
公安部十一局警務技術二級總監黃小蘇介紹,公安部聯合中央網信辦、工信部、市場監管總局開展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專項治理,僅2023年就整改App 2000余款、依法查處1000余款。近年來年均破獲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5000余起,2023年偵辦販賣人臉信息案件數十起,查獲人臉信息110萬條。
公安部十一局警務技術二級總監黃小蘇
“目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呈現出犯罪主體多元、犯罪行為多樣、犯罪危害嚴重等特點,尤其是大型平臺造成的公民個人信息泄露的后果更為嚴重。”談及公民個人信息受到侵害的狀況,林維說道。
他在會上給出了一組數據對比:2023年至2023年,全國公安機關偵辦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800余起。2023年至2023年,該數量上升至1.7萬余起,抓獲犯罪嫌疑人四萬余名,其中2023年破獲竊取、販賣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個人信息的案件50余起。
11月1日,我國第一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的專門法律——個人信息保護法(下稱“個保法”)正式實施,個人信息安全開始得到全方位保護。
“在信息化時代,個人信息保護已成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指出,個保法構建了清晰、系統的個人信息數據跨境流動的制度規則,為我國更好地參與國際經貿往來及個人信息保護領域的國際交流合作提供了法律支撐;為形成公平合理的國際網絡治理秩序、構建網絡空間人類命運共同體貢獻了中國智慧、中國方案。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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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建議過失泄露個人信息罪入刑
事實上,在個保法正式實施之前,司法系統就已經在個人信息等網絡法治領域進行了探索。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郭峰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第四檢察廳廳長鄭新儉分別在致辭中提到,2023年全國法院審結電信網絡詐騙、網絡傳銷、網絡賭博、網絡黑客、網絡謠言等犯罪案件3.3萬件;2023年以來,檢察機關共起訴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1.5萬余人,2023年以來共立案辦理相關公益訴訟案件1400余件。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郭峰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廳廳長鄭新儉
此外,今年7月,最高法出臺《關于審理使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個人信息相關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該司法解釋是全球范圍內第一部專門規定人臉識別問題的法律性質文件,為依法保護個人信息權益提供了全面的規則指引”,郭峰強調。
不過,在林維看來,由于《刑法修正案(九)》中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強調“故意”,而兩高《關于辦理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又無法完全覆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單位和個人,目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等犯罪的設置無法處罰相關主體基于過失造成的海量公民個人信息泄露的行為。
“此類過失行為所導致的危害后果在客觀上與故意侵犯行為所造成的后果沒有任何區別。”他認為,盡管個保法對個人信息處理者的合規義務設置了較大幅度的懲罰,但與泄露個人信息帶來的嚴重后果和巨大影響“仍然無法相比”,而且由于對個人無法追究刑事責任,可能無法獲得最佳的預防效果。
為此,林維建議在我國刑法中規定,存在過失泄露個人信息造成被害人死亡、重傷、精神失常或者被綁架等嚴重后果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的;數量或者數額達到故意侵犯個人信息行為標準十倍以上這三種情形的,應設立過失泄露個人信息罪。
南都記者還從論壇上了解到,國家網信辦正在加快推動《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制定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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