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提醒:即使有免責協議,也只能免除部分,并不是所有責任都能免責,比如車輛駕駛者故意或過失造成事故,比如酒駕、違章、超速等原因造成事故,即使是無償搭車,即使簽免責協議,可同乘人依舊可以主張自身權利收到損害,使用時希望咨詢專業人士修改。

拼車免責協議書

車輛提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搭車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本協議所稱拼車屬于雙方自愿 民事互助行為絕無盈利性,乙方無償搭車。

甲方為XXXXX項目員工上下班班車提供方,乙方為XXXXX公司派駐該項目工作人員,本著對車上人員安全負責為首要原則,節約公共資源,提倡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明確車主為非營利性條件下協商訂立本拼車協議書。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搭車的事宜上達成協議如下:

1 .關于搭車的路程、及出行時間(考慮到交通及其它特別原因,時間上可以有一定出入)

出發地點: 目的地點:

出發時間: 到達時間:

二、搭車的期間范圍: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每周 至每周 搭車。

三、搭車的費用及支付方式(請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由甲方承擔車輛費用,乙方無償搭車。

四、雙方的責任及義務:

1 、甲方依照班車行車時間及行程安排行車,(因自然災害和天氣情況造成的晚點除外因天氣如下雪,路面結冰等原因堵車情況,雙方以安全為第一,停車等待,等情況好轉雙方都同意方可再行車),行車行程以甲方為準,乙方不得有異議。

2 、乙方應按班車行程安排,按時提前十至十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因乙方原因未及時到達錯過班車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 、因乙方的故意或過失去造成甲方的車輛及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

4 、甲、乙雙方如一方因特殊原因,需不能如期履行合約,須提前 3 天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可以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5 、在搭車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須提前三天通知對方,協商后解除本協議。

7 、搭車期間,由乙方自行購買相應乘車責任險種,若甲方在提供搭車服務的行車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應根據有關交通法規及保險條例,進行相關責任認定及賠償處理,非甲方人為故意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對乙方任何賠償,乙方自行向所購買乘車險理賠

8、若甲方在提供拼車服務行車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害,根據事故情況,保險公司提供給乙方的費用為全部費用,甲方不提供任何賠償。因甲方提供車輛為XXXXX項目班車,乙方在途中所受人身傷害是為其前往工作項目途中,因此造成傷害由乙方向其工作單位工傷索賠,甲方概不負責。

9、甲方具備駕駛與本車相應的駕駛資格,負責承保車輛保險險種與費用。

10、甲方在駕駛途中發生的本車維修費用、違章罰款由甲方承擔。

11、乙方在車上不得發生吸煙、吐痰等非文明行為。因乙方過失或過錯使人員傷害、車輛發生事故及車輛、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12、雙方約定,各方須申明無傳染病、心臟病、嚴重暈車及不適宜乘坐車輛出行的疾病與缺陷。

13、搭乘車輛及附屬設施如因乙方的過失或故意使車輛及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

14、車上人員責任險及意外險,乙方同意自行在保險公司購買,費用自理;出現該投保限額的損失由乙方個人承擔。

15、本次拼車為非贏利行為,雙方不得為此引發商業行為,如:過分強調按時乘坐與到達、向他方提出投訴、索要發票等;參與者是在自愿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上組成的。相互之間提供的是免費和無償的服務,除上述約定外,出行過程中發生的第三方導致的責任事故以及損失,本車駕乘人員之間互不承擔事故的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

五、任意一方違反拼車合約的處理

1 、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如果仍舊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雙方損失的,雙方都無需承擔相關責任。

六、其它條款

1 、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時,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2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協議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份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協議和補充條款及附件共有貳頁,壹式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