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生效的實質條件如下: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四)違背公序良俗。

房屋買賣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如下: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自批準、登記時生效。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民法總則》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