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上牌,報考駕駛證,如果沒有長沙戶口,遇到的第一個問題都是“你有沒有長沙居住證?”

1、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13條的規定,當事人辦理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證,是在居住地辦理車輛登記的前提條件,沒有當地的居住證,是不能申請當地的牌照的;

2、當事人可以帶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證、勞動合同(固定住所、連續就讀證明)之一,向當地的社區或者轄區派出所申請暫住登記;

3、在當地居住達到6個月的,可以憑暫住登記證明及上述證件,申請領取居住證。

那么外地戶口怎么辦居住證呢?

1、在長沙居住半年以上;

2、符合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三個條件之一。

辦理居住證需提供的材料:

申領居住證,需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居住身份證;

2、本人相片(系統無法獲取相片的申領人需提供);

3、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辦理流程:

1、提出申請、登記信息

2、社區民警審驗申領材料和居住登記信息。

3、符合條件的,派出所審核通過后,窗口制證。

辦理時限:

1、申領人居住登記未滿半年,現在立馬去登記,然后過半年后才能辦理居住證。

2、申領人居住登記已滿半年,且申領地址與登記地址一致的,長沙中心城區派出所,在1個工作日內辦結;農村派出所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

3、申領人居住登記已滿半年,但申領地址與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派出所在受理之日起7日內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