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解釋

無期徒刑

無期徒刑并不像大家所想的把牢底坐穿,一輩子都待在監獄里,這樣不利于犯罪分子的改造。

在實踐中,很多被判無期徒刑的人都不會被關一輩子,而是服刑期間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但是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不過,因貪污被判死緩的,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緩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逮捕

逮捕,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實施妨礙刑事訴訟的行為,逃避偵查、起訴、審判或者發生社會危險性,而依法剝奪其人身自由,予以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與刑事拘留不同,刑事拘留的羈押期限最長不超過37日,逮捕是刑事拘留更為嚴厲的強制措施,時間也相對更久一些。

值得注意的是,逮捕職能由檢察院和法院來決定。公安如果要在偵查案件中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話,必須報請檢察院批準。

法律知識

01

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權益爭議時該如何解決?

A 與經營者協商解決;

B 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C 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D 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02

打官司有哪些收取標準?

離婚案件,每件10元至50元,涉及財產分割超過萬元的,超過部分按1%交納。

侵害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案,每件交納50到100元。

財產案件,以爭議金額的百分比交納。千元以下,每件50元;千元至5萬元,按4%交納;5萬元至10萬元,按3%交納;百萬元以上,按0.5%交納。

勞動爭議案,每件30元至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