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論證收費標準(試行)(海域使用論證收費標準廢止了)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海域使用論證報告評審工作的通知
自然資辦函〔2023〕2073 號
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上海市海洋局、山東省海洋局、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局,部有關直屬單位,自然資源部北海局、東海局、南海局:
海域使用論證報告評審(以下簡稱“論證評審”)是項目用海審核的關鍵環節,對于科學合理配置海域資源具有重要作用。“海域使用論證資質單位認定”行政許可事項取消后,各級自然資源(海洋)主管部門積極落實事中事后監管要求,取得了積極進展,但在實際工作中仍需強化論證評審的把關作用,不斷完善工作機制,突出評審重點,加強監督檢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海域使用論證材料編制的通知》(自然資規〔2023〕1號)等有關規定,現就進一步做好論證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健全工作機制
(一)完善工作制度。有審批權人民政府的自然資源(海洋)主管部門要依據法律、規范性文件和技術標準,對與國家海域使用論證報告評審要求不符的規定和做法,進行全面清理和糾正;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科學規范、便民高效的論證評審工作規范并及時向社會公開。
(二)加強評審機構管理。有審批權人民政府的自然資源(海洋)主管部門委托評審機構進行論證評審的,應適度引入競爭機制,不得委托與海域使用申請人或海域使用論證報告編制單位存在利益關系的單位開展評審,并應明確要求評審機構不得向海域使用申請人或海域使用論證報告編制單位收取任何與所評審項目有關的費用,評審任務不能再次委托;加強對評審機構的業務培訓,指導評審機構完善評審技術指標體系和評審指南,提高論證評審人才隊伍建設水平。委托評審的自然資源(海洋)主管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對評審結論進行復核。
(三)強化信用監管。有審批權人民政府的自然資源(海洋)主管部門要按照國務院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要求,建立和完善海域使用論證信用懲戒和修復等制度;論證評審前,要依托全國海域使用論證信用平臺核實論證報告編制單位信用情況,符合條件的才能進入論證評審程序;論證評審中,評審專家應同步開展論證報告質量評估,并按照要求填寫論證報告質量評估表,質量評估結果為不合格的,不得通過論證評審。
(四)規范評審專家管理。沿海各省(區、市)自然資源(海洋)主管部門要根據專家業務能力及信譽等,及時調整、更新本地區地方級評審專家庫,定期組織專家培訓。論證評審專家抽取時應遵循回避原則,不得選擇論證報告編制單位或其他存在利益關系、可能影響評審公正單位的專家參與論證評審工作。根據項目用海特點和專業需要,可從專家庫之外特邀專家參加評審專家組,特邀專家人數不得超過評審專家總數的1/3,并與其他評審專家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義務。
二、把握評審重點
(五)強化節約集約。論證評審時要堅持節約集約原則,依據《海域使用論證技術導則》,按照《建設項目用海面積控制指標(試行)》《海籍調查規范》以及用海項目所屬行業的用海用地標準規范等,重點評審項目用海面積的合理性,在滿足項目基本功能用海需求的同時,最大程度控制用海規模;無相關行業用海用地標準規范的,應根據項目設計方案,重點評審是否達到國內同行業節約集約先進水平。
(六)強化生態優先。論證評審時要堅持生態優先原則,依據《圍填海工程生態建設技術指南(試行)》等標準規范,重點評審項目用海是否深入開展生態影響分析并準確界定項目實施導致的生態問題,提出的用海方案是否體現優先避讓生態保護紅線區以及非生態保護紅線區內生態保護重要區域和生態敏感目標的要求,是否最大程度降低對海洋水動力、海洋生物多樣性的影響。項目用海涉及占用岸線的要重點評審占用岸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對于涉及改變岸線自然形態、影響海岸生態功能的,還要重點評審是否符合自然岸線保有率管控要求。
(七)強化保護修復。論證評審時要堅持自然恢復為主、人工修復為輔原則,依據《海洋生態修復技術指南(試行)》等標準規范,重點評審項目用海提出的生態用海對策及生態保護修復措施,是否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若涉及紅樹林、珊瑚礁、海草床、鹽沼等海岸帶典型生態系統修復或海堤生態化建設等內容,要重點評審項目用海是否符合相關生態保護修復技術規范及要求。
三、強化監督管理
(八)加強監督檢查。上級自然資源(海洋)主管部門要定期以抽查的方式對下級自然資源(海洋)主管部門組織的論證評審及質量評估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已通過評審但論證報告質量不合格的,要及時通過信用平臺通報有關編制單位,并要求下級自然資源(海洋)主管部門予以整改糾正。
(九)嚴肅責任追究。自然資源(海洋)主管部門要落實評審專家終身責任追究要求,對為了個人利益和不正當目的提出與事實不符意見的評審專家,應公開通報、終止聘任;對不按規定程序和要求組織論證評審,或有弄虛作假行為影響評審公正的評審機構和個人,要依照海域使用管理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有關規定予以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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