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的管理規定(年休假管理制度)
2023年馬上結束了,小伙伴們是不是開始規劃今年的年休假如何度過了?不論你有什么美好計劃,關于“年休假”的這些知識你得知道。
什么是“帶薪年休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能休多少天?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
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帶薪年休假。
哪些情形不能享受年休假?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不休或少休年休假,工資怎么算?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
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資源內容,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采集網絡資源。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系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