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看鑒定的級別有沒有問題,你要是對鑒定結論(級別)不服或有疑義,可以在受到鑒定結論15日內向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結論申請。2、工傷鑒定以后,就可以依據鑒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工傷賠償包括: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和醫療補助金,等等。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特指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3、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不了的,則可以依據勞動仲裁法規提起仲裁程序。一般說來,單位如果給你上了工傷保險的話,會比較痛快的給你辦理支付事宜,因為支付的數額從工傷保險基金中獲取。但是如果單位未給你辦理工傷保險的話,數額需要單位來支付,這時單位就容易推諉了。你可以帶著你的左右資料,去當地的勞動部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爭議仲裁。通過仲裁要求單位支付。對于裁決,單位不支付的,你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情況合適的話,你可以要求法院裁定其先予執行。另外勞動爭議仲裁案件是比較繁瑣的,會牽扯許多諸如證明勞動關系,證明實際勞動時間等比較難以取證的事實,建議你可以在當地聘請一位律師,可以根據你的實際情況,并結合你提供的現實證據,對你進行具體的幫助和指導。

4、 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

5、仲裁或者判決生效后,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費的,則可以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法院執行局提起執行申請,由法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