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酒過三巡后

部分“醉貓”心里是這么想的

都說“酒后禁駕”

是指酒后不開車吧?

怎么看小電瓶都不算車

我開它回去?

這個想法是正確的嗎?

蜀黍來為你解答!

問:喝了酒之后可以開電動車嗎?會被罰嗎?

答:不可以。酒后開電動車同樣是酒駕,酒后請呼叫代駕服務或由家人親友送回家,不要企圖挑戰法律紅線。

《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規定:飲酒后駕駛電動自行車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其中,分檔處罰標準如下:

1、首次飲酒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駕駛電動自行車;

2、飲酒后駕駛電動自行車,無其他交通違法行為,且未發生交通事故的。


1、飲酒后駕駛電動自行車,同時存在不按交通信號標識規定通行、逆行、進入機動車道等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

2、飲酒后駕駛電動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1、曾因飲酒后駕駛電動自行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電動自行車的;

2、醉酒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駕駛電動自行車的。

蜀黍鄭重提醒

深圳交警“獵虎”行動的范圍是:

全民查酒駕!

即不止查機動車

只要是上路的車都不會放過

原以為酒后騎電動車不是酒駕的朋友

看完本期解答后

就要糾正這個誤區了喲!

可不能知法犯法

還有一點容易被大家忽略

蜀黍在此著重強調一下:

若是經鑒定后

駕駛人所駕駛的電動車

是達到機動車標準的超標電動車

那性質就更嚴重了

? 達到飲酒駕車標準的,按照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進行處罰;

? 達到醉酒駕車標準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存在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合并處罰。

關于電動自行車的那些事兒

大家還有什么疑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