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孫女士的丈夫在幾年前打工時不幸發生意外導致身體殘疾,其后一直在家休養無法工作,因家里的經濟狀況很差,孫女士想申請低保,她想知道申請低保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新城區民政局工作人員:市民申請低保需要到當地的街道辦事處填寫申請表,受理對象為持有本地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低于當地當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人、撫養人、扶養人的“三無人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證,本人無固定收入且生活不能自理的重殘人員;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重新就業的,家庭生活人均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企業職工等符合低保條件的居民。

城市居民申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必須提供以下材料:由戶主本人通過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社區服務站提出書面申請,同時需提供特困申請書1份、戶口簿1份、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每人2份(首頁、本人頁、家庭成員頁)、申請人一寸免冠照片2張、家庭四寸合影照1張、收入證明 (包括子女的工資收入證明),殘疾人需提供(殘疾證)復印件2份、結婚證明復印件1份,喪偶者需提供(死亡證明)復印件1份、是否有遺屬生活費證明1份,離婚者需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單身證明原件復印件1份、買斷工齡者需提供(買斷工齡協議書)復印件1份、人戶分離者需填寫(人戶分離證明表)。租房者需提供(租房協議書)復印件3份及房東的房本復印件3份,無房本的提供住房證明或回遷手續復印件。子女學校證明2份,家庭中有農村戶的需開所在村委會證明(證明是否是本村居民,有無土地,如有土地一年收入折合人民幣多少元),并填寫農戶調查表。大病家庭需提供縣以上醫院疾病診斷證明及醫院病例證明。凡申請低保家庭成員滿18周歲的提供呼市房產局房屋信息證明。近三個月的水、電費、電話繳納賬單;凡申請低保家庭成員滿18周歲的提供呼市車管所無車證明;女45歲、男50歲以上到市社保局出具未享受社保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