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拆遷安置房可以過戶嗎?先給該安置房辦理房產證,然后才可以進行過戶,辦理房產證的條件是房產住滿5年。辦理房產證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進行過戶。接下來由法律經驗小編在本文為您詳細介紹。

一、申辦拆遷安置房過戶需攜帶的材料

1、開發商名下的房產證原件;

2、開發商的法人委托書;

3、拆遷前個人房產證原件或房產證注銷證明;

4、被安置人身份證復印件;

5、拆遷安置協議;

6、房屋移轉過戶申請書;

7、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

8、測量分戶平面圖;

9、如被拆遷人死亡,應提供死亡證明和代理人證明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注:提供的復印件應加蓋公章、私章;填寫的相關表格應按要求簽字蓋章。

二、般拆遷安置房的過戶流程

1、拆遷當事人共同選擇評估機構。拆遷估價機構定應當公開、透明,采取被拆遷人投票或拆遷當事人抽簽等方式。

2、拆遷人出資委托評估機構。拆遷估價機構確定后,一般由拆遷人委托。委托人應當與估價機構簽訂書面拆遷估價委托合同。

3、評估機構勘察測量。拆遷當事人提供拆遷估價資料,協助估價機構進行實地查勘。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實地查勘,做好實地查勘記錄,拍攝反映被拆遷房屋外觀和內部狀況的影像資料。實地查勘記錄由實地查勘的估價人員、拆遷人、被拆遷人簽字認可。

4、初步估價報告公示。估價機構應當將分戶的初步估價結果向被拆遷人公示7日,并進行現場說明,聽取有關意見。公示期滿后,估價機構應當向委托人提供委托范圍內被拆遷房屋的整體估價報告和分戶估價報告。委托人應當向被拆遷人轉交分戶估價報告。

5、復核申請。拆遷當事人對估價結果有異議的,自收到估價報告之日起5日內,可以向原估價機構書面申請復核估價,也可以另行委托估價機構評估。

三、拆遷安置房過戶風險

由于目前我國采取的是產權登記制度,如果房產證的所有人不是自己的話,將無權處理該房屋,同樣的也就無權享受到該房屋所帶來的相關利益,也就是說,如果將來萬一該房屋需要拆遷,將無法得到補償。同時,由于只簽訂合同,并不能保證最終的結果,如果賣方反悔,同樣不能得到房屋的產權,尤其是在已經付款的情況下,風險較大。當然,實際中有部分交易者會采取這樣的方式,簽訂協議之后并進行公證,協議中把相關的過戶時間等也進行約定。但這仍然取決于雙方的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