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判決書(有關毒品犯罪的案例講解)
一、典型案例
【案情簡介】
張三和李四(已判刑)系朋友關系,二人均有吸毒史。2023年8月,張三和李四一同駕車去到某口腔醫院服用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美沙酮戒毒。
2023年8月19日,李四以1000元的價格從該醫院護工安某(另案處理)處非法購買美沙酮。次日,李四駕車和張三返回時,在高速服務區被公安民警查獲。公安民警在查緝毒品和此后詢問張三時,張三明知李四非法運輸美沙酮,先后兩次做虛假供述,意圖使李四逃避法律追究。
【法院觀點】
張三包庇運輸毒品的犯罪分子,其行為已構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判決結果】
張三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
二、什么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包庇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行為。
三、哪些情形構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包庇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作虛假證明,幫助掩蓋罪行的;
(二)幫助隱藏、轉移或者毀滅證據的;
(三)幫助取得虛假身份或者身份證件的;
(四)以其他方式包庇犯罪分子的。
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事先通謀的,以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的共犯立案追訴。
四、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怎么判刑?
1、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情節嚴重的,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例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2023)豫0423刑初7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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