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193條貸款詐騙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導讀元以上。
2、合同詐騙罪的立案追訴標準為:
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93條貸款詐騙罪中,僅僅就犯本罪的量刑進行了規定,對立案
貸款詐騙2500元怎樣判刑
刑法第193條
法律分析:
1、詐騙罪的立案追訴標準是: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
2、合同詐騙罪的立案追訴標準為:
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93條貸款詐騙罪中,僅僅就犯本罪的量刑進行了規定,對立案標準、數額巨大和數額特別巨大的具體標準沒有明確,根據相關法律條款,對詐騙金額2萬元以上的立案追訴,3-10萬元屬于數額巨大,50萬元以上屬于數額特別巨大的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貸款詐騙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刑法》193條貸款詐騙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一、《刑法》193條貸款詐騙罪量刑標準是什么?(一)《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2、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3、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4、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5、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本罪在主觀上由故意構成,且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至于行為人非法占有貸款的動機是為了揮霍享受,還是為了轉移隱匿,都不影響本罪的構成。
反之,如果行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雖然其在申請貸款時使用了欺騙手段,也不能按犯罪處理,可由銀行根據有關規定給予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或者加收貸款利息等辦法處理。
(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9月20日至22日在湖南省長沙市召開了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形成的《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的精神,在司法實踐中,對于行為人通過詐騙的方法非法獲取資金,造成數額較大資金不能歸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明知沒有歸還能力而大量騙取資金的;2、非法獲取資金后逃跑的;3、肆意揮霍騙取資金的;4、使用騙取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5、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以逃避返還資金的;6、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以逃避返還資金的;7、其他非法占有資金、拒不返還的行為。
但是,在處理具體案件的時候,對于有證據證明行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單純以財產不能歸還就按金融詐騙罪處罰。
二、詐騙罪的犯罪認定(一)與借貸行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種原因,長期拖欠不還的,或者編造謊言或隱瞞真相而騙取款物,到期不能償還的,只要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沒有揮霍一空,不賴賬,不再弄虛作假騙人,確實打算償還的;還有些打借條之后偽造還款收條的,詐稱已經還款的,仍屬借貸糾紛,不構成詐騙。
(二)與因虧損躲債的界限如果確實是集資經商辦企業,但因經營不善,虧損負債,為躲債而外出,仍屬財產債務糾紛。
這同詐騙犯以集資辦企業為名,撈到錢財就逃之夭夭,以實現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質區別。
(三)與招搖撞騙罪界限兩者都使用騙術,后者也可能獲得財產利益,這兩點相同;但是,主觀目的、犯罪手段、財物數額要求和侵犯的客體,均有不同。
招搖撞騙罪是以騙取各種非法利益為目的,冒充國家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活動,是損害國家機關的威信、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權益的行為,它所騙取的不僅包括財物(但無數額多少的限制),還包括工作、職務、地位、榮譽等等,屬于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當犯罪分子冒充國家工作人員騙取公私財物時,它就侵犯了財產權利,又損害了國家機關的威信和正常活動,屬于牽連犯,應當按照行為所侵犯的主要客體和主要危害性來確定罪名并從重懲罰。
如果騙取財物數額不大,卻嚴重損害了國家機關的威信,應按招搖撞騙罪論處;反之,則定為詐騙罪,如果嚴重地侵犯了兩種客體,一般依從一重罪處斷的原則按詐騙罪處治;如果先后分別獨立地犯了兩種罪,互不牽連則應按照數罪并罰原則處理。
(四)本罪與本法規定的其他詐騙犯罪的界限本法在其余各章節分別規定了集資詐騙罪、貸款詐騙罪、金融票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有價證券詐騙罪、保險詐騙罪、合同詐騙罪等。
這些詐騙犯罪與本罪在主觀方面和客觀表現方面均相同,但在主體、犯罪手段、主體要件與對象上均有差別,較易區分。
本條因之規定,“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刑法193條貸款詐騙罪的判罰是相當嚴厲的,針對非法占用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的貸款,根據款項數額的大小和情節的嚴重性可判處5年徒刑到無期徒刑,罰金2萬到50萬還要沒收財產。
一般的詐騙罪很容易與招搖撞騙混淆《刑法》193條貸款詐騙罪量刑標準是什么?,相關法律條例也做出了明細的區分。
刑法第193條貸款詐騙怎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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