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訴訟結案后刑事案件可以重新立案嗎?

民事訴訟結案后刑事案件不可以重新立案,根據我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刑事訴訟之后可以提起附帶的民事訴訟,而不是在民事訴訟后提起再進行刑事訴訟。

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財產保全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凍結被告人的財產。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或者人民檢察院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附帶民事訴訟的結案方式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可以進行調解,或者根據物質損失情況作出判決、裁定。

附帶民事訴訟的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案件一并審判,只有為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遲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后,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

二、當事人如何在刑事訴訟審理過程中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及其利害關系人申訴與控告權及其處理

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利害關系人對于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有權向該機關申訴或者控告:

(一)采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不予以釋放、解除或者變更的;

(二)應當退還取保候審保證金不退還的;

(三)對與案件無關的財物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的;

(四)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不解除的;

(五)貪污、挪用、私分、調換、違反規定使用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的。受理申訴或者控告的機關應當及時處理。

對處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檢察院申訴;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人民檢察院對申訴應當及時進行審查,情況屬實的,通知有關機關予以糾正。

在當代的社會,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是兩種完全不同性質的訴訟活動,而且依據的法律規定也是不一樣的,若是發生的相關的犯罪行為,那么可以通過人民法院定罪量刑的方式來進行處理,而且在訴訟過程當中也是可以提出附帶民事訴訟的。但是民事訴訟結束之后,不能夠再提出刑事訴訟。

通過本篇文章的內容,希望能夠解答您所面臨民事訴訟結案后刑事案件可以重新立案嗎?的問題。平常我們可以多多學習了解法律知識,這樣在面臨法律問題需要解決時,我們就能夠通過學習到的法律知識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了。如果您還需要其他方面疑問的話,可以咨詢本站的律師為您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