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都很關心一個問題:有違法犯罪記錄,對自己職業影響有多大?子女是否會因此受連累呢?在聊這個話題之前,我們先了解一下什么是違法犯罪記錄。

根據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關于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意見》,被人民法院判處有罪的人(包括單處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免于刑事處罰和宣告緩刑),都會錄入犯罪人員信息庫,這就是真正意義的犯罪記錄,也俗稱案底。除此之外,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或者被勞動教養過,在公安機關也會查到相應記錄。

那么違法犯罪的成本究竟有多大,是不是真的像網上說的那樣“一人坐牢、影響幾代”呢?

這是真的嗎

對本人的影響

被工作單位開除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意味著只要你被判刑或者被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等,用人單位都可以依據法律或單位的規章制度開除你,還不用支付任何賠償金。

不能當兵、考公務員

《征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第八條規定,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因犯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勒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都不得被征召入伍。可見,國家對入伍當兵采取了更加嚴格的政審規定,只要犯了比較嚴重的錯誤基本上都與當兵絕緣。

《公務員法》、《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規定,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曾受過勞動教養的都不得錄用為公務員。那行政拘留是不是就不影響考公務員呢?這個不一定。如果是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而被行政拘留、警告、罰款的,會影響政審,不會被錄用為公務員。除此之外,如單純因打架斗毆等而被行政拘留,是不受影響的,是可以考公務員的。但是警察例外:曾因結伙斗毆、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等行為,受到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得報考警察

就業受到限制

《刑法》規定,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在就業的時候,應當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自己曾受過刑事處罰,不得隱瞞。(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除外)因此,現在很多公司、單位都要求求職者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如果有犯罪記錄的話是不會被錄用的。

對子女的影響

影響子女參軍

《征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規定,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都不能征召入伍。父母屬于家庭主要成員,父母有上述問題會影響子女入伍當兵。

影響子女就業

公務員政審規定,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影響本人公務員政審。除此以外,比如已經服刑完畢,不影響普通公務員政審。

但是政法機關有特殊規定,公檢法政審更加嚴格,如《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規定,考察對象的家庭成員因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等社會影響惡劣的嚴重犯罪,或者貪污賄賂數額巨大、具有嚴重情節,受到刑事處罰的,都不得被錄用為警察。(家庭成員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未婚兄弟姐妹)

因此,父母單純被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者勞動教養過,不會影響子女考公務員

影響子女考軍校

軍校政審基本上參照《征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父母受過刑事處罰的,會影響子女就讀軍校。除此之外,對子女上學包括上大學沒有任何影響。

綜上,有違法犯罪記錄對本人影響最大,對子女當兵、入學、就業有一定程度的影響,但不是像網上說的那么嚴重。無論如何,為了自己及家人都要遠離違法犯罪,做守法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