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勞動能力鑒定時間規定: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應該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申請工傷鑒定,如果雇主未按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所以,申請工傷鑒定的時間是一年。
工傷勞動能力鑒定流程
1、用人單位應當30日內提出申請
根據最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員工發生事故或被認定為職業病時,所屬公司應當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被診斷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一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參照本法第17條)。
2、工傷職工可在1年內提出申請
若雇主拒絕提出工傷申請,或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
企業申請工傷認定的時效是1個月,個人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是一年,超過這一期限,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受理。但是,本法還特別規定,如遇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期限可適當延長。
此外,需要說明的一點是,關于工傷認定申請時效的規定是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如果工傷事故發生后,傷害結果并沒有馬上發生,而是潛伏一段時間后,傷害結果實際發生的時間就會發生,即傷害結果發生的時間是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

但是,如果工作人員錯過了工作認定的時效,只是不適用工作認定的行政手續,就不能剝奪工作人員獲得工作賠償的權利。如果公司不賠償,工人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傷殘鑒定的時間規定,什么時候做?

【相關問答】
1、勞動能力鑒定和傷殘鑒定的區別是什么?
【南昌司法鑒定中心答】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工傷職工勞動功能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鑒定,傷殘鑒定一般指人身損害傷殘程度鑒定。
2、工傷的處理有效提報時間是什么時候?
【南昌司法鑒定中心答】工傷事故應當在事故發生后1年內申請工傷認定,超過1年沒有申請工傷認定的,將無法申請工傷認定,視為傷者自動放棄。
3、工傷勞動能力鑒定大概多長時間出結果?

【南昌司法鑒定中心答】條例規定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出鑒定結論,必要時可延長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