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繼承不需要繳納個稅
齊精智律師
繼承人所繼承的股權,就其性質而言屬于被繼承人的遺產。我國遺產稅雖在醞釀之中,但尚未形成具體稅目。我國現行法律沒有針對遺產所得予以征稅的法律規定,《個人所得稅法》也沒有予以規定。因此,齊精智律師提示繼承的股權所得收益仍是個人所得稅征管中的“真空”,根據稅收法定原則,自然人繼承股權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繼承的股權所得不在《個人所得稅法》列舉的征稅范圍之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四、勞務報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八、財產租賃所得;
九、財產轉讓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二、地方法規規定自然人繼承股權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河北省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冀地稅函[2009]119號)
四、對無償轉讓股權行為的管理。一是對于繼承、遺產處分、直系親屬之間無償贈予股權的情況,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納稅人需要提供公證機構出具的贈與人和受贈人親屬關系的公證書、撫養關系或贍養關系公證書(或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撫養關系或贍養關系證明)、《繼承公證書》等相關證明,并填寫提交《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稅務部門應認真審核并留存復印件。二是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應深入調查無償轉讓股權的真實性,做好后續管理工作,發現有問題的,應核定其轉讓價格,依法補征個人所得稅,并依法進行處罰。三是對于無償贈與再轉讓的股權,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受贈、轉讓股權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直系親屬主要是指配偶、父母、子女、養父母、養子女、繼父母、繼子女、兄弟姐妹、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遺產處分是指股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股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綜上,自然人繼承股權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齊精智,非著名財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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