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去世后,親屬可以領取這些錢,別忘了。基本上,沒有人關心他們能拿到多少錢。 但作為死后退休人員的親人,可以享受這些福利。 那么讓我們來看看它是多少錢。

一、個人養老金賬戶余額。

如果沒有完全享有個人帳戶余額的養老金,則可以按法律規定繼續領取其個人帳戶的養老金。通常,在13年以內的退休者會有一個對應的結余。但是,當一個人領取的退休金達到13年以上時,他的個人帳戶幾乎沒有結余。

二、依法繼承個人醫保賬戶余額。

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都有相應的個人醫療保險賬戶。 有些老年人可能有一定的余額。 這筆余額直到最后死亡還沒有用完,這筆錢可以依法繼承。 無論卡里有多少余額,都可以以現金形式合法繼承。 繼承原則仍以法律規定的一級繼承原則為基礎。

三、死亡當月的養老金仍可正常領取。

死亡當月的養老金可以正常領取,但在退休當月或次月,需要申報老人去世。 否則,將被認定為虛領養老金,會對我們個人造成一定的影響。 因此,只能領取退休當月的養老金,而不能一直領取這筆養老金。 雖然養老金認證是一年一次,而有的人抱有僥幸心理,要多領幾個月。 這是絕對不允許的。

四、喪葬費的領取。

機關單位退休人員、企業、城鎮職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不同。發放標準也不盡相同。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機關工作人員的喪葬費比企業、城鎮職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要稍高一些。

五、撫恤金的領取。

死者生前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決定撫恤金申領月數。企業單位以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為標準,多領一年養老金減一個月撫恤金月數。詳細信息見下表:

例:王叔叔是企業員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27年,退休后領取了14年的養老金。王叔叔死后領的撫恤金是:

對照上面表格,繳費年限為27年對應有21個月撫恤金。王叔叔已領養老金14年,撫恤金扣減14個的月數。因此:撫恤金有7個月數可領。即:(3500元養老金×7個月)=24500元。

六、遺屬生活困難補助

遺屬的生活困境補助,是指在政府機構工作的工作人員去世后,其家屬確實存在一定的生活問題,比如已經到了退休年齡,卻沒有工作和退休金的,其家庭所屬的機構對其家庭成員予以適當的補助。由死者家屬向社保機構申請。

七、年金個人賬戶余額

年金有兩種:職業年金和企業年金。 二者繳費和領取方式類似, 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 資金可投資經營,收入計入個人年金賬戶。 可以選擇按退休時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發,發完為止; 離退休人員出國安家,可按自身要求一次性支付; 繳費時去世或本金未取回,個人賬戶余額可繼承。 職業年金與企業年金最大的區別在于前者是國家強制繳納,后者是企業自愿參加。 因此,只有已故的退休人員已繳付此保險,且個人賬戶內仍有余額,遺屬可領取。

小結:

遺屬不僅要知道余額可以繼承,而且要學會判斷有沒有余額,以及如何計算余額。

個人帳戶的退休金=個人帳戶余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是個人繳費回本的時間。60歲退休有139個計發月;55歲退休有170個計發月;50歲退休有195個計發月。若累計領取退休金的月數少于已發放的月份,可判定個人賬戶尚有結余,個人帳戶結余=(計發月數-實際領月)×個人帳戶退休金。遺屬們核對一下,個人賬戶上有余額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