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處二手房,面積為125平方米,總價65萬左右,一次性付清。房屋過戶后,朋友向我提供了詳細的稅費交易清單,

此房的計稅金額為237500元,為什么?經查屬五類二級地區,該房又是框架結構,故交易指導的價格是1900元/平方米。此房是通過中介達銷售易的,顯然,中介也清楚這個價格體系,故按交易指導價向產權交易處申報,既達到了規定價格的較低要求,又合理避稅,替買賣雙方節省了費用。

買方:

1。契稅:3%*237500=7125元(朋友是第2次買房,故契稅按3%計,如第1次可按1.5%計)

2。登記費:80元(每套都一樣,固定的)

3。手續費:375元(每平米3元)

合計:7580元

賣方:

1。營業稅:5%*237500=11875元

2。城建稅:7%*11875=831.25元(營業稅的7%)

3。教育費附加:3%*11875=356.25元(營業稅的3%)

4。地方教育費附加:1%*11875=118.75元(營業稅的1%)

5。手續費:375元(每平米3元)

6。納稅保證金:1%*237500=2375元

合計:15931.25元

由于約定的65萬是業主凈收價,故業主所應交的稅費包括納稅保證金,均由買方全部承擔。現在我的朋友有些后悔,但當時的市場行情由賣方主導,買方弱勢,也是不得已的事了。現在的行情開始發生逆轉,說不定過不了多久,所有的費用要由賣方全部承擔了,這就是風水輪流轉,三十河東,三十年河西。

從2008年11月1日起,對個人頭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稅稅率暫統一下調到1%;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