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網友咨詢:

侵占罪最低立案標準是多少?侵占罪金額多少可以立案 ?

廣東信科律師事務所謝春雨律師解答:

最低立案標準各個省、自轄市標準不一樣,根據當地經濟條件而定。標準:

1、數額較大:5000至20000元以上。達到數額較大侵占罪罪名成立。

2、數額巨大:100000元以上。

謝春雨律師解析:

侵占罪的處罰標準

《刑法》條文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該條第二款還規定:“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確定罪名的司法解釋,上述行為所觸犯的罪名是侵占罪。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侵占罪的立案標準

1、要通過正當、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財物。這是構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區別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占有者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處分、使用和收益。

2、侵占罪的起點數額:目前國家的立發尚未明確規定侵占罪的起點數額,小編認為侵占罪的起點數額應接近于盜竊罪,侵占罪的性質和危害近似于貪污罪,按常理分析,其起點數額可以參照貪污罪,但是由于我國立法對貪污罪的數額標準限定過寬,不適用于侵占罪,所以對于本罪的起點數額應參照適用盜竊罪的起點數額為宜。根據《刑法》及相關解釋,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一般可以300-500元為起點;少數經濟發展較快的地區,可以600元為起點。因此,無論在哪個地方,司機均構成侵占罪。侵占罪對比于貪污罪,對社會的危害程度遠遠低于貪污罪的危害程度,因此,侵占罪數額較大的起點應高于貪污罪,才能做到罪行相適應。刑法修正案(九)中的“貪污數額較大”,參照原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規定確定,即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