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犯了幫信罪認罪認罰嗎
一、朋友犯了幫信罪認罪認罰嗎
犯了幫信罪要不要認罪認罰需要根據情況來決定
犯罪情節輕微,認罪認罰,具有認罪認罰、退賠部分損失、從犯等情節,不需要判處刑罰,可以不予起訴。 犯罪情節輕微,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認罪認罰的,不予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七條 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二、初犯幫信罪批準逮捕概率大嗎?
1、初犯幫信罪批準逮捕概率可能大,也有可能不大。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批準或者決定逮捕,應當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質、情節,認罪認罰等情況,作為是否可能發生社會危險性的考慮因素。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2、不逮捕并不一定就是不起訴。
(1)因為逮捕一般是適用于嚴重犯罪的情況。不批準逮捕只是有可能不起訴,也有可能是犯罪情節較輕。
但不逮捕一般情況下是不會被起訴的。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因此也就不會被起訴,但如果經過公安機關補充偵查,證據充分的話,還是會再次提起公訴。
(2)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對被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處分或者需要沒收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三、涉嫌幫信罪申請審判人員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審判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申請其回避:
(一)違反規定會見本案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
(二)為本案當事人推薦、介紹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或者為律師、其他人員介紹辦理本案的;
(三)索取、接受本案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四)接受本案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請,或者參加由其支付費用的活動的;
(五)向本案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用款物的;
(六)有其他不正當行為,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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