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嚴重者會犯法,需承擔刑事責任
貼近生活,舉案說法,觀眾朋友大家好,這里是我們欄目與東陽市司法局,每周三為您帶來的《生活與法》。近些年婦女的社會地位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提高,但是家庭暴力依然存在,甚至有上升趨勢,特別是在中青年、經濟收入較高的家庭更易發生家庭暴力。值得關注的是,關于家庭暴力問題的法律理論研究及司法實踐,已經日益成為我國法律工作的熱點。下面我們通過一則案例來看下。
最近年輕男演員蔣某某家暴事件鬧得沸沸揚揚,后事件反轉說蔣某家暴其實有緣由的,網友現在有兩種主要意見:一種是認為不管怎樣,家暴絕對是非常可惡。一種是認為可能蔣某某是一時沖動,可以原諒。對于家庭暴力大家也并不陌生,多年之前,一部描述家庭暴力的電視劇《不要和陌生人說話》還讓很多人記憶猶新。
【主持人】家庭暴力不僅侵害著婦女的身心健康、破壞家庭和睦、而且還危害社會穩定,為社會所不容。下面我們有請浙江國翔律師事務所杜靜波律師,來為我們講解一些其中的法律知識,杜律師,您好。杜律師,在我國法律上是如何定義家庭暴力的?
【浙江國翔律師事務所律師 杜靜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規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家庭成員是指相互負有扶養義務的一定范圍內的直系親屬或旁系親屬。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兄弟姊妹等。《暴力法》第三十七條也規定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定執行。
【主持人】那么施暴者在實施家庭暴力后應承擔怎樣的后果?
【浙江國翔律師事務所律師 杜靜波】家庭暴力是一種侵犯人權、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實施這種行為的人依法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民事責任。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三)實施家庭暴力的。也就是說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受害者在要求離婚的同事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2、行政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條也規定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應當給予訓誡,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3、刑事責任。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的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 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家庭暴力實施者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處死刑。
【主持人】在婦女或者其他家庭成員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受害者應該怎么辦?
【浙江國翔律師事務所律師 杜靜波】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中婦女占大多數,在遭遇家庭暴力時應積極應對,首先應向公安機關報警,第二如有受傷應及時到醫院就醫保留相關證據,第三如是夫妻收集相關證據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并同時申請保護令。
【編后】好的,感謝杜律師的解答。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家庭暴力在我國被視為只是家庭內部的問題,被道德化看待家庭暴力嚴重者會犯法,需承擔刑事責任,這在一定程度上延緩了社會對于家庭暴力進行干預的進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的出臺大大提升了整個社會對于家庭暴力行為的正確認識,所以在此呼吁受害者在遭遇家庭暴力時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來捍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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