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是一種統稱,即但凡觸犯《刑法》的犯罪行為都可稱之為刑事犯罪,例如:故意殺人罪、盜竊罪、搶劫罪等等。而經濟犯罪是所有刑事犯罪下面的一個體系,經濟犯罪里含有很多種罪名,例如合同詐騙等等,這些都是經濟犯罪。在看守所里,一般不會專門分別關押涉嫌經濟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具體來說有以下幾點不同。

1.立案機關不同經濟犯罪與刑事犯罪有什么不同之處?,一般的刑事犯罪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經濟犯罪由檢察機關立案偵查

2.管轄機關不同,一般的刑事犯罪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經濟犯罪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3.處罰力度不同,一般的刑事犯罪可處拘役、管制或單處罰金;經濟犯罪的處罰力度較大,通常在判處徒刑的同時會并處罰金

4.犯罪主體不同,一般的刑事犯罪的主體為不特定的,可由自然人或法人作為主體;經濟犯罪的主體是特定的主體,一般多由法人或特定職位的自然人作為主體。

5.犯罪客體不同,一般的刑事犯罪客體較為廣泛,可以是財物、人身權等;而經濟犯罪的客體是國家或社會公共財產

6.兩者性質不同,經濟犯罪具有一定的隱蔽性及圖利性。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三條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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