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觀念的開放,很多女性未婚先孕。對于非婚生子女是否可以落戶,如何落戶的事情也就成了很多非婚生子女父母的煩惱。現在網絡上關于這方面的咨詢越來越多,所以我才寫此文章發布于網絡,希望能夠幫助到有這方面煩惱的父母。

根據《婚煙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因此非婚生子女可以上戶口這是確定的,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不用擔心沒有結婚證不能為子女辦理戶口的問題。

那么,如何辦理戶口呢?我以云南省為例。

根據云南省公安廳關于進一步推進 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細則(試行)第十一條的規定,非婚生子女指父母沒有結婚證出生的嬰兒,包括兩類:一是非婚生育的嬰兒;二是父母離異出生的嬰兒。落戶所需材料具體如下:

一、非婚生育的嬰兒落戶的(原則上隨母落戶)

(一)隨母落戶的

1.嬰兒母親的書面申請;

2.陳述情況說明;

3.戶口簿;

4.身份證;

5.嬰兒出生醫學證明。

在母親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二) 隨父落戶的

1.出生醫學證明上父母信息登記要完整、準確、全面的:

(1)父親和母親的書面申請(捺印);

(2)陳述情況說明;

(3)戶口簿;

(4)身份證;

(5)嬰兒出生醫學證明。

在父親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2.出生醫學證明上無父親姓名但申請隨父落戶的

(1)父親和母親的書面申請(捺印);

(2)陳述情況說明;

(3)戶口簿;

(4)身份證;

(5)合法有效的親子關系憑證(法院判決書、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關系鑒定書)。

在父親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母親下落不明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父親應提供書面說明,由落戶地派出所調查核實后辦理戶口。

二、父親和母親離異的新生嬰兒落戶的

1.憑嬰兒的法定撫養人的申請書;

2.離婚證;

3.離婚協議或離婚判決書;

4.嬰兒出生醫學證明。

在法定撫養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丟失出生醫學證明的,到在所在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補辦;無出生醫學證明或不能完整提供新生嬰兒落戶相關證明材料的,根據社區(駐村)民警綜合調查意見登記戶口,對仍不能確定親子關系的,則需提供有 DNA 鑒定資格部門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書。

因為每個地方的政策和要求提供的證明材料不一樣。因此,對需要辦理非婚生子女戶口的父母你可以到當地派出所具體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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