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2329公積金服務熱線共接聽電話5586個,其中人工接聽3328個,自助接聽2258個。通過對來電用戶公積金業務咨詢內容的匯總分析,本月熱點問題及解答如下:

01| 已經辦理了按月沖還貸業務,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抵扣房貸時,是否需要到公積金中心辦理什么相關業務嗎?

答:不需要;委托人每月根據還貸額及繳存賬戶的余額情況,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小于貸款月還款額,差額部分借款人按月及時補齊至銀行還款賬戶(貸款時提供的還款銀行卡)以確保每月按時足額還款,避免因委托人單位公積金繳存或到賬不及時造成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導致“按月沖還貸”失敗出現貸款逾期,由此造成的貸款逾期等違約責任由借款人承擔。

02| 租房提取的間隔時間是怎么認定的?

答:因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申請提取一次,再次提取需間隔一年以上。

03| 本人如果沒有繳存住房公積金,購買房子時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積金嗎?

答:根據《河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買自住住房時,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余額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存儲余額。所以購房人需為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

04| 購買商品房提取是以不動產權證登記之日起一年內,還是以房管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

答:是以房管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為準的。

05| 裝修房子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答: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裝修房子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或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來源:平頂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聲明:本文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及時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