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花錢買的車險就只保這些?------交強險到底保什么
上文呢,我和大家分享了咱們為愛車所購買的保險到底是什么。今天呢,我就給大家分享一下,不同種類的車輛保險的保障范圍即保險責任是什么,讓大家更直觀的來了解和理解我們每年買的保險到底都保障些什么。
首先,還是先說交強險。根據國務院頒發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中,關于保險責任的表述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從條款的表述中,我們可以看出,交強險是保障被保險人來賠付受害人即對方的險種。我們常常表述為交強險是“保的對方”。因為之前沒有交強險即沒有強制機動車去購買保險,有許多的機動車在造成交通事故后,沒有能力去賠償受害一方的損失,導致受害人一方無錢救治或者事故雙方都因一起交通事故家破人亡的情況。而交強險的設立初衷就是為了讓受害人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后,能夠有一些基本的保障,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為了駕駛員的利益來考慮的。
其次,交強險的保險限額為122000元,但是交強險是有分項限額的。根據條款的規定,其中醫療費的限額為10000元;死亡傷殘的限額為110000元;財產損失的限額為2000元;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關于交強險的分項限額這個有許多人都會理解錯誤,即發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受害人沒有構成傷殘或者死亡呢,交強險就賠付醫療費10000元。這個理解是錯誤的。
根據條款的規定呢,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所以呢,醫療費限額不僅僅只能賠付醫療費,死亡傷殘的賠償限額也不僅僅賠償死亡和傷殘。您明白了嗎?
再者,給大家強調一點,交強險是只要機動車一方有責任就需要賠償的,而且在交強險限額內計算賠償是不需要計算責任比例的。打個比方,A駕車撞了B,交警認定雙方同等責任。B住院醫療費花費了5000元,那么這個5000元沒有超過交強險的醫療費有責任的10000元限額,B發生交通事故醫療費的5000元可以由A車輛的交強險公司全部賠付。
關于交強險的保險責任及理賠大家還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留言或者關注咨詢哦!后續我繼續和大家分享商業車險的保險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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