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小明攢了好幾年錢,終于能買心儀的SUV了,付完車款,銷售人員提醒小明:“盡快辦理交強險,不然是不能上路的。“交強險是什么保險?必須繳納嗎?

律師說法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是我國手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是由保險公司對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實行交強險制度就是通過國家法律強制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購買相應的責任保險,以提高第三者責任保險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時和基本的保障。

交強責任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在保險期間(通常為1年)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按照2011年最新方案,交強險總的責任額(每次事故的最高賠償額)將由現行的6萬元提高至11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由8000元提高至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不變;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情況下,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我國法律對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采取”雙軌制”立場,即在發生交通事故時交強險先行墊付,商業險再根據責任認定進行賠付。根據保險專家介紹,保險公司是第一者,投保車主是第二者,被害人是第三者。和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一樣,交強險也是只保護第三者。和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一樣,交強險也是只保第三者。例如:A、B兩車相撞,雙方均有責且都只發生財產損失,A車為1萬元,B車為5000元。首先,雙方通過交強險陪給對方2000元,之后A車還損失8000元,B車還損失3000元。這些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雙方將根據責任比例賠償。假設雙方各占50%事故責任,那么B車需要通過商業三者險再賠A車4000元,A車需通過商業三者險再賠B車1500元,而A車需自負本車損失4000元,B車自負本車損失1500元。

值得注意的是,有4種情況造成的損失交強險不負責任賠償和墊付:(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2)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3)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信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4)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人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