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說罰金5萬,交錢判三年,不交就四年,條件一般,要不要交?
資深法律人告訴你:當然得交了,就是借錢也得交啊。
罰金也是一種刑罰
在傳統的思維中,都覺得只有判處死刑啊,只有進監獄了或者進看守所了,才是被判處刑罰了。對于判處的罰金什么的,也都不在乎,其實這是一種錯誤的思想。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而罰金就是這里附加刑的一種,另外還包括驅逐出境和剝奪政治權利。
而且根據刑法的規定,很多罪名都是應當判處罰金的。比如判決內容是犯某某罪的,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對于一些犯罪嫌疑人,比較輕的可能就會判處單處罰金,這個罰金當然也是一種刑罰了。
罰金需要繳納
很多被判處實刑的人都覺得,罰金交不交也無所謂了,反正刑都判了,牢都坐了,還交什么罰金呀?
關于這個問題,在刑法第53條中明確規定,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 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于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隨時追繳。
簡單地用一句話說,就是罰金一旦判決了,就是跟著被告人一輩子的,肯定是需要交的。
為什么判決前交罰金能判得輕?
從判處的刑罰輕重而言,認罪悔罪態度好的肯定是會有更輕的處罰的,而是否繳納罰金就是一種認罪悔罪態度的體現。
根據2023年7月1日施行的《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試行(法發[2023]21號)》的規定,如果沒有造成損失,并且主動繳納罰金的話,最多可以減少刑期的20%以下。
在司法實踐中,即便造成被害人損失,但是已經賠償并且取得諒解的(比如盜竊罪),是否繳納罰金也是一個很大的認罪悔罪態度的表現,也是一個從輕的表現。
交了罰金還有哪些好處?
除去繳納罰金能夠判處較輕的刑罰,甚至可能判處緩刑之外,如果最終依然判處實刑的話,在服刑的過程中,也是減刑假釋的一個有利條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的司法解釋》第二條的規定,罪犯積極執行財產刑,繳納罰金可以視為有認罪悔罪的表現,在減刑、假釋時可以從寬掌握。
而根據該解釋第27條的規定,如果有能力繳納而拒不繳納的話,在減刑的時候會受到限制,而且會不予假釋。
不交罰金的話會有什么不利的后果?
不交納罰金,除了影響判刑以及減刑之外,還有一個重要的事情,就是影響到出獄以后的實際生活。
根據去年新施行的刑事訴訟法解釋第522條的規定,罰金這種財產刑由法院的執行局進行執行。
這也就意味著,如果罰金沒有繳納的話,刑事審判庭會將罰金移送到執行局進行強制執行,這個時候,被告人同時就成為了被執行人。
在繳納完罰金之前,名下的所有的銀行賬戶、微信、支付寶都會被凍結,所有的收入都可以被提取,而且還會被限制高消費,甚至納入失信被執行人。
另外,如果在這個過程中存在有財產拒不執行的行為,還非常有可能會被追究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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