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了,大家都喜歡到處旅游,如果平時運動不多,就會感覺一直走比較吃力,不過現在一般景區都很貼心,會配備擺渡車船、電瓶車等交通工具,讓游客在內部景點之間不至于奔波得太累,而且纜車、游船也都可以讓游客在觀景的同時得到適當的休息,真的是一舉兩得。當然如果我們一天要去幾個景點,一般的旅游城市也有游字頭的專線車供游客選擇,這些交通工具為在外的游客提供了許多的便利,但是您想過他們的運營如果收費應該如何交增值稅嗎?

一、“交通運輸業”、“文化體育業”稅目如何適用

可能一般人會覺得這些都是屬于交通運輸服務,應該按交通運輸業交增值稅吧?

還真不能這么說。如果是游覽場所外景點間的旅游班車、旅游專線是按交通運輸業中的公共交通運輸業繳稅。但按財稅〔2023〕140號第十一規定,納稅人在游覽場所經營索道、擺渡車、電瓶車、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體育服務”繳納增值稅。文化體育屬于生活服務業,并不在交通運輸業稅目下。

另外有個政策我們也要關注一下,根據財稅〔2023〕36號)附件2第一條第六款第1和2點的規定,一般納稅人提供的公共交通運輸服務、文化體育服務是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辦法計稅的。

二、增值稅政策適用的差異

我這里列了一張表給大家看看在游覽場所內和外從事交通運輸服務,增值稅適用政策的對比

可以看到目前除了生活服務業比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多了一個15%的加計抵減(相關規定見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87號),交通運輸稅率9%,它們其他適用的征收率、優惠都是一樣的。

加計抵減是對繳納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提供的,現在因為疫情,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都免增值稅(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7號延長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8號第五條的優惠規定),所以至少到今年年底前,在游覽場所內外的交通運輸服務適用的稅目雖不同,但是稅負還是相同。

明年不知是個什么情況,我想景區寧愿不免稅,也希望疫情過去,因為游客多了,那點稅錢真就不算什么了。

抱歉今天的早聊變成了晚聊,看來我要多存稿,以備有事沒法按時更。

本文相關政策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金融 房地產開發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23〕140號)第十一條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23年36號)附件1 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第一項第(一)及第(七)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23〕36號)附件2第一條第六款第1點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8號)第五條(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7號延長優惠到2023年12月31日)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39號)第七條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8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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