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日起,工資、薪金所得的減除費用標準(所謂“起征點”)統一按照5000元/月執行,并執行新的稅率表。這將是個人所得稅改革給納稅人帶來的第一波減稅“紅包”,為此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近日通過“問答+解讀+案例+表格”的形式,為納稅人送上一份領取個人所得稅減稅“紅包”的“全攻略”,讓納稅人可以及時享受到這份改革紅利。

▌工薪族及個體戶均受益

廣東省稅務局介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于2023年8月31日通過,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

為讓納稅人盡早享受減稅紅利,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先執行新稅法過渡期政策。在這個過渡期期間,對納稅人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按5000元/月的基本減除費用進行扣除,并適用新稅率表。

對納稅人取得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按5000元/月的基本減除費用進行扣除,同時適用新的經營所得稅率表。

作為第一波減稅紅利,過渡期的政策亮點主要有兩個:

亮點一是適當提高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即人們口中所講的個稅“起征點”。此次修改個人所得稅法,是綜合考慮居民基本生活消費支出的變化,兼顧一定前瞻性,將綜合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從原來的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每年6萬元),使新稅制更好地體現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

亮點二是調整優化個人所得稅稅率結構。以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稅率來看,改革前工薪所得3%-45%七級超額累進稅率為基礎,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縮小25%稅率的級距,30%、35%、45%三檔較高稅率不變。改革后,廣大納稅人都能夠不同程度地享受到減稅的紅利,特別是中等以下收入群體獲益更大。

▌扣“三險一金”后

工資7000元只需交個稅60元

據悉,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計算工資、薪金所得稅款的方法是:扣繳單位10月1日后實際發放工資時適用每月5000元的新標準,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稅款,并于次月15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扣繳申報。

——舉例如下:

某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發放員工工資,其中:張先生取得(扣除“三險一金”)工資7000元,按5000元扣除費用后的應納稅所得額為2000元,適用稅率3%,應繳稅款60元;

同時,陳女士取得(扣除“三險一金”)工資9000元,按5000元扣除費用后的應納稅所得額為4000元,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10,應繳稅款190元;

另外,王先生取得(扣除“三險一金”)工資18000元,按5000元扣除費用后的應納稅所得額為13000元,適用稅率20%、速算扣除數1410,應繳稅款1190元。

廣東省稅務局特別提醒,工資薪金按月計稅,如果10月份再發放第二次工資,兩次發放的工資就需要合并計稅,適用新稅率表,且只能享受一次5000元的扣除標準。

那么,如果2023年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自然人投資者、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者的生產經營所得,要如何計算計稅?

據介紹,對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自然人投資者、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者2023年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用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分別計算應納前三季度稅額和應納第四季度稅額,其中應納前三季度稅額按照稅法修改前規定的稅率和前三季度實際經營月份的權重計算,應納第四季度稅額按照稅法修改后規定的稅率和第四季度實際經營月份的權重計算。

文:廣州參考·廣州日報記者 何穎思廣州參考·廣州日報編輯 楚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