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案例(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案例2023)
今天給各位分享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案例的知識,其中也會對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案例2023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涉及折舊,怎樣籌劃企業所得稅案例
你好!一般說來,折舊年限取決于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由于使用年限本身就是一個預計的經驗值,使得折舊年限容納了很多人為的成分,為稅務籌劃提供了可能性。縮短折舊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費用前移,從而使前期會計利潤發生后移。在稅率穩定的情況下,所得稅的遞延交納,相當于向國家取得了一筆無息貸款。例如,某企業有一輛價值500000元的貨車,殘值按原價的4%估算,估計使用年限為8年。該企業適用30%的企業所得稅稅率。該企業資金成本為10%。按直線法年計提折舊額如下:
500000×(1-4%)÷8=60000(元)
折舊節約所得稅支出折合為現值如下:
60000×30%×5.335=96030(元)
如果企業將折舊期限縮短為6年,則年提折舊額如下:
500000×(1-4%)÷6=80000(元)
折舊而節約所得稅支出,折合為現值如下:
80000×30%×4.355=104520(元)
盡管折舊期限的改變,并未從數字上影響到企業所得稅稅負的總和,但考慮到資金的時間價值,后者對企業更為有利。
一般說來,折舊年限取決于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由于使用年限本身就是一個預計的經驗值,使得折舊年限容納了很多人為的成分,為稅務籌劃提供了可能性。縮短折舊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費用前移,從而使前期會計利潤發生后移。在稅率穩定的情況下,所得稅的遞延交納,相當于向國家取得了一筆無息貸款。例如,某企業有一輛價值500000元的貨車,殘值按原價的4%估算,估計使用年限為8年。該企業適用30%的企業所得稅稅率。該企業資金成本為10%。按直線法年計提折舊額如下:
500000×(1-4%)÷8=60000(元)
折舊節約所得稅支出折合為現值如下:
60000×30%×5.335=96030(元)
如果企業將折舊期限縮短為6年,則年提折舊額如下:
500000×(1-4%)÷6=80000(元)
折舊而節約所得稅支出,折合為現值如下:
80000×30%×4.355=104520(元)
盡管折舊期限的改變,并未從數字上影響到企業所得稅稅負的總和,但考慮到資金的時間價值,后者對企業更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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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籌劃的案例
貼一個中國稅網企業涉稅風險分析研究室專家陳萍生點評的籌劃案
一個生產民用產品的客戶,擬投資建廠擴大生產,在佛山市南海區某工業園購置15畝(10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50年)用于興建5000平方米廠房。
按現行價格計算,土地購置成本(10萬元/畝)需要150萬元,廠房造價要400萬元。
工廠建成投產后,預計年營業收入5000萬元,年利潤總額500萬元(不考慮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及租金支出)。
該客戶想在新廠設立有限責任公司,自己占有90%的股份,另一股東占有10%的股份。
該客戶目前可動用的資金為1000萬元。
我提出了兩種方案供他參考,方案一:注冊一個資本金為1000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以公司的名義購置土地,建造廠房,該客戶出資900萬元;方案二:以其個人名義購置土地,興建廠房,另成立一家注冊資本金為500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該客戶出資450萬元。
廠房建成以后出租給新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該方案需資金1000萬元。
我給他作了如下收益測算。
方案一:1.固定資產(廠房)折舊年限20年,殘值率5%,按稅法規定年允許計提折舊額:400×(1-5%)÷20=19(萬元)。
2.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年攤銷額:150÷50=3(萬元)。
3.年應納房產稅:(400+150)×(1-30%)×1.2%=4.62(萬元)。
4.土地使用稅:10000×1.5=1.5(萬元)。
以上支出合計28.12萬元,利潤總額為:500-28.12=471.88(萬元),按適用稅率33%計算,應納企業所得稅155.72萬元。
預計凈利潤:471.88-155.72=316.16(萬元)。
按其出資比例90%,扣除20%的“股利紅利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年利潤分配后收益為:316.16×90%×(1-20%)=227.64(萬元)。
方案二:以個人名義建房,出租給公司。
按同一地段租金價格300元/㎡年計算,年租金5000×300=150(萬元),公司無折舊、攤銷、稅金支出。
預計支付租金后利潤總額為350萬元。
按適用稅率33%計算,應納企業所得稅115.5萬元,預計凈利潤234.5萬元。
按其出資比例,扣除應納的個人所得稅后,年利潤分配后收益為168.84萬元。
假定其他條件不變,方案二較方案一少繳企業所得稅40.22萬元,股東少繳“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316.16-234.5)×20%=16.33(萬元)。
該客戶向公司收取租金時,應開具房產租賃專用發票,按當地稅率計算,應納房產稅150×12%=18(萬元),應納營業稅150×5%=7.5(萬元),應納城建稅7.5×7%=0.525(萬元),應納教育費附加7.5×3%=0.225(萬元),應納個人所得稅150×(1-20%)×10%=12(萬元),應納土地使用稅10000×1.5=1.5(萬元),合計應納稅金39.75萬元。
租金凈收益150-39.75=110.25(萬元)。
按方案二計算,其個人年收益為168.84+110.25=279.09(萬元),較方案一增收51.45萬元。
隨著佛山經濟的發展,用地資源日趨緊張,工業用地價格及廠房出租租金不斷上漲。
假定成立后的公司銷售收入及利潤水平能達到預期并保持穩定,適當提高租金價格,可加大成本及費用,將抵減更多的企業所得稅及個人所得稅,為該客戶帶來更大收益。
從另一方面講,以個人名義建房,房屋未參與到公司經營,無需承擔經營風險,即使公司業績不佳終止經營,將廠房對外出租,也可保證其以后穩定的租金收益。
方案設計者單位:佛山利誠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專家點評
文章主要考慮了以下兩個關鍵方面:一是將企業經營過程中實現利潤轉移為個人所得,避免了利潤的重復納稅。
文章介紹,如果企業自己建造固定資產,則通過折舊攤銷等方式可以進入成本費用的金額為每年28萬余元,而通過租賃方式進入成本費用的金額為150萬元,從而每年減少了企業利潤120多萬元。
同時,企業減少的利潤轉為個人租賃所得,該所得只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是將企業實現的需要按出資比例共同分配的稅后利潤,轉為個人獨享,擴大了個人所得,因而增加了個人實際收益。
該籌劃方案符合稅法規定,簡便易行,適用性較強,對中小型企業的個人投資者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
但是,該方案二對于企業和個人投資者總體而言,相比方案一增加了營業稅和房產稅負擔,因此,在實施方案二時,需要考慮一個前提,就是增加的營業稅費和房產稅費合計數,必須小于減少的所得稅。
也就是說,房租的租金支出應該盡量大于自建資產的攤銷稅費。
同時,由于關聯關系的存在,資產出租租金的價格要按照公平合理的價格支付。
企業分立中的稅收籌劃問題,舉一個實際公司的例子
企業分立是一個企業依照法律的規定,將部分或全部業務分離出去,分化成兩個或兩個以上新企業的法律行為。
它或者是原企業解散而成立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新企業,或者是原企業將部分子公司、部門、產品生產線、資產等剝離出來,組成一個或幾個新公司,而原企業在法律上仍然存在。總之,企業從本質上并沒有消失,只是同原有企業相比,有了新的變化。
也正是這種實質上的企業存續,為納稅籌劃提供了可能。
企業分立是企業產權重組的一種重要類型。企業分立的動因很多,提高管理效率、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突出企業的主營業務等,都是企業分立的動因,獲取稅收方面的利益也是企業分立的一個動因。
[案例1]
假設甲制藥廠除經營避孕藥品和用具的銷售業務外,并經營其他藥品,該制藥廠擬將避孕藥品和用具這一免稅產品抽出,單獨設立乙制藥廠。分立前。甲制藥廠年應納稅所得額為12萬元(適用稅率33%)。
應納所得稅額:12×33%=3.96(萬元)
分立后,如果暫不考慮規模經濟的影響, 甲、乙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之和仍為12萬元,其中甲企業9.5萬元,乙企業2.5萬元,則:
甲企業適用稅率為27%:
應納所得稅額=9.5×27%=2.565(萬元)
乙企業適用稅率為18%:
應納所得稅額=2.5×18%=0.45(萬元)
甲、乙兩企業稅負合計為3.015萬元(2.565十0.45),較分立前節減稅款9450元。
可見,企業分立中稅務籌劃的作用是不可忽視的。
擴展資料:
稅務處理政策分析
(一)企業分立所得稅處理與工商處理難以協調財稅[2009]59號文件中明確規定:分立企業和被分立企業不改原本的實質經營活動,在被分立股東仍取得分立股權情況下。總的來說就是企業分家但股東不分家,則可以進行特殊性稅務處理。相反,如果企業分家股東也分家的話則適合一般性稅務處理。
(二)對于彌補虧損承繼的問題國家相關財稅文件規定了分立企業的虧損不得互相結轉彌補,則是對企業分立一般性稅務處理的虧損彌補,而企業沒有超過法定彌補期限可按分立資產占全部資產的比例進行分配,由分立企業繼續彌補則進行的是特殊性稅務處理。
(三)稅收優惠政策的承繼問題企業還有沒有享受完的稅收優惠,存續企業可以按照存續企業前的所得額與分立后存續企業的資產的比例進行計算。但沒有明確資產的計量及口徑。
(四)非股權支付部分的相關事項特殊性稅務處理對于股權支付部分有明確規定,而對于非股權部分的相關規定為:被 *** 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計稅基礎之間的差額乘以非股權支付被 *** 資產的公允價值之間的結果。但其實文件中存在著疑問:公式中的資產為哪種口徑凈資產;計算非股權支付中的資產 *** 所得或損失后,計算計稅基礎時,怎樣進行分配調整?是否要把負債計入其中?這些都不明確。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
稅務籌劃案例分析
稅務籌劃技巧與實務
1、私營企業組織形式的籌劃
私營企業包括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私營合伙企業和私營獨資企業四種組織形式。
私營有限責任公司和私營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對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由于公司與其股東是兩個不同的法律主體,在征稅時對公司和股東實行雙重征稅,即對公司征收企業所得稅,對股東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分得的稅后利潤征收個人所得稅。
私營合伙企業和私營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在征稅時按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利用組織形式進行納稅籌劃是每個"準納稅人"在注冊登記前必須考慮的,這就要求投資人在確定組織形式前充分調研,搜集經營地的行業信息,估算盈利水平,綜合分析所得稅稅負,依靠納稅籌劃贏在起跑線上。
綜合考慮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稅負及企業的經營風險、經營規模、管理模式、投資額等因素,選擇適合自身實際情況的企業組織形式,實現投資收益更大化。
2、查賬征稅與核定征收方式的籌劃
所得稅的征收有兩種 *** :查賬征收與核定征收。
對財務會計制度較為健全,能夠認真履行納稅義務的單位,采用查賬征收的方式;對經營規模小、會計核算不健全的納稅人,采用定額征收、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及其他核定征收方式。
以核定應稅所得率的征收方式而言,對不同行業的應稅所得率僅規定了比例范圍,同一行業更低比例與更高比例差異較大,有利于稅務機關操作,但缺乏具體的認定標準,隨意性較大,很可能造成同一行業的企業稅負不均,增加企業的經營風險和稅負。
如果企業經營多業的,稅法規定無論其經營項目是否單獨核算,均應根據其主營項目確定適用的應稅所得率,可能導致適用較低應稅所得率的業務按照較高的應稅所得率征稅。
此外,實行核定征收的企業,不能享受所得稅的優惠政策,相比之下,查賬征收的方式可以享受部分稅收優惠待遇,涉稅風險較小,便于投資者和稅務機關全面掌握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
不少私營企業經營規模小,會計核算不健全,只能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甚至一些私營企業為逃避稅收,縮小規模,異地經營,以大化小,退回小本經營的個體戶狀態,放棄查賬征收的方式。
私營企業規模小,無法形成產業優勢,會計核算不健全,降低了企業經營管理的水平,綜合權衡,私營企業選擇查賬征收方式,不僅降低涉稅風險,而且有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這需要企業依照國家規定設置賬簿,核算收入、成本、費用,并按期辦理納稅申報。
3、將部分業務招待費轉化為業務宣傳費
業務招待費是私營企業必不可少的日常支出,不少私營業主將個人及家庭餐飲、食品、娛樂支出的發票拿到企業報銷,這種人為增加企業費用的做法并不可取。
稅法對業務招待費的扣除采用"兩頭卡"的方式,一方面,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只允許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將業務招待費中的個人消費部分去掉,另一方面,設定業務招待費更高扣除限額為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防止企業多找餐費發票甚至假發票沖賬,造成業務招待費虛高的情況。
由于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無論是否合理,都不允許全額扣除,首先,企業應控制并壓縮業務招待費支出金額,嚴格區分業務招待費與其他費用,不要把差旅費、會議費、交通費、董事費等其他開支混入業務招待費,企業參加產品交易會、展覽會發生的餐飲費、住宿費,應作為業務宣傳費列支。
其次,企業可以將部分業務招待費轉化為業務宣傳費,增加費用的稅前扣除金額。
例如,將某些餐飲招待費改為贈送給客戶的禮品,在禮品上印上企業的名稱或標志,附帶企業的宣傳資料,或者邀請客戶參加企業舉辦的產品推介會,要求參會人員簽到,并為參會人員提供餐飲和住宿,由此產生的費用作為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結轉以后納稅年度扣除。
4、私營公司的捐贈與個人捐贈結合進行籌劃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企業社會責任意識的增強,越來越多的私營業主熱心公益事業。
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扣除。
利潤總額只能在會計年度終了后才能計算出來,而捐贈是在年度期間發生的,如果企業捐贈前不進行納稅分析,可能使企業因捐贈背負額外的稅負,而將私營公司的捐贈與個人捐贈結合起來,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同時,也可獲得節稅收益。
5、注意劃分企業經營支出和投資者個人支出
目前不少私營企業會計核算不規范,要求財務人員報銷其個人或家庭消費性支出,將企業資金用于個人或家庭購買汽車、住房也不進行納稅申報,或者以借為名公款私用偷稅漏稅,一旦被稅務機關查實,會給企業和投資者造成嚴重的損失。
稅法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資金為本人、家庭成員及其相關人員支付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及購買汽車、住房等財產性支出,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利潤分配,并入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依照"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除上述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資金為本人、家庭成員及其相關人員支付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及購買汽車、住房等財產性支出,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并且企業的上述支出不允許在所得稅前扣除。
此外,為了避免部分企業股東以"借"為名,挪用公款私用,偷逃稅款,稅法規定,納稅年度內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除外)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后既不歸還又未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6、投資者分紅與工資、薪金所得的籌劃
由于企業所得稅法取消了計稅工資的限制,私營公司的投資者領取的工資、薪金所得,只要是合理的工薪支出,允許稅前扣除,而投資者分得的股利紅利所得,屬于稅后利潤分配,不得稅前扣除,投資者可以在分紅與工薪所得之間進行選擇,合理降低所得稅稅負。
三、稅務籌劃案例
案例1:如某私營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2011年5月打算以公司的名義通過中華慈善總會向西部農村義務教育捐贈400萬元,公司2010年利潤總額2800萬元,該董事長獲得紅利280萬元,預計2011年利潤總額3000萬元,該董事長可獲得紅利300萬元,按照規定,公司捐贈的扣除限額為360萬元(3000×12%),剩余40萬元捐贈支出很可能不允許稅前扣除,額外增加企業所得稅10萬元。
如果該董事長以公司名義捐贈360萬元,以個人名義從紅利所得中捐贈40萬元,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個人通過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農村義務教育的捐贈,準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前的所得額中全額扣除。
由于企業所得稅法設定了公益性捐贈的扣除比例,不少私營企業以公司名義捐贈得少,而以投資者個人名義捐贈得多,這是一種理性的做法。
從股東利益出發,企業限定捐贈金額是必要的,作為補充舉措,大股東以個人名義追加捐贈,這樣既表達了愛心,又減輕了稅負,是理性的商業與帶有感 *** 彩捐贈的更好結合。
案例2:甲企業位于某市市區,企業除廠房、辦公用房外,還包括廠區圍墻、煙囪、水塔、變電塔、游泳池、停車場等建筑物,總計工程造價10億元,除廠房、辦公用房外的建筑設施工程造價2億元。
假設當地 *** 規定的扣除比例為30%。
方案一:將所有建筑物都作為房產計入房產原值。
應納房產稅=100000×(1-30%)×1.2%=840(萬元)。
方案二:將游泳池、停車場等都建成露天的,在會計賬簿中單獨核算。
應納房產稅=(100000-20000)×(1-30%)×1.2%=672(萬元)。
由此可見,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繳房產稅168萬元。
稅收籌劃是一個企業走向成熟、理性的標志,它是企業一種長期行為和事前籌劃活動,需要具有長遠的戰略眼光,要著眼于總體的管理決策之上,有時還要與企業發展戰略結合起來,選擇能使企業總體收益更大、更優的方案。
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做到“節稅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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