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堅持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上海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全力抗疫情助企業促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本市各委辦局也積極行動,陸續制定有關政策舉措,為更好地服務企業,我們集中推出“同心守‘滬’”系列推文。

為進一步統籌做好跨省應急救援物資貨運物流的疫情防控和保通保暢工作,切實保障城市安全運行,切實維護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市應急管理局發布《關于做好跨省應急救援物資〈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辦理工作的通知》。包括車輛通行證辦理范圍、辦理原則、辦理程序、后續時效等。詳見↓

一、辦理范圍

在應急狀態下執行應急救援物資跨省運輸任務的企業可以為貨運車輛和駕駛員申辦《通行證》。

上述企業是指生產或銷售應急救援物資的企業及受托的承運企業。

應急救援物資是指執行安全生產、消防救援、災害應對等應急搶險、救援、疏散、防御工作任務中必要的安全工具、物品、設備、器材、裝備(可參照GB/T 38565-2023應急物資分類及編碼)。

涉及危險貨物的,按《關于本市道路貨運行業<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申請事項的通知》(滬交道運〔2023〕178 號)有關規定申請。

二、辦理原則

(一)必要保障原則。申請企業應當切實出于保障安全生產、消防救援、災害應對等應急搶險的需要。主要包括2類情形:一是接受政府部門的指令,承擔應急救援相關任務的;二是為復工復產企業供應必備的安全生產、消防救援、災害應對等應急救援物資的。

(二)嚴格管理原則。申請企業要落實防疫責任,貨運車輛、人員等滿足防疫要求,并督促相關單位和人員落實。同時貨運車輛、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貨運資質或者條件,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規定。

(三)動態調整原則。《通行證》是當前疫情處置的臨時性措施,根據防疫管控政策和措施的變化調整,申請企業要密切關注,避免因濫用、錯用等情況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辦理程序

(一)申請企業登錄上海市應急管理局門戶網站(yjglj.sh.gov.cn),在公告欄點擊本文件下載相關附件,按照要求填寫材料,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市應急局。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準予納入全市統一“白名單”信息庫(以下簡稱“白名單”)并動態調整。“白名單”的車輛和人員具備《通行證》申請辦理條件。未列入“白名單”的,不能申請。

“白名單”申請材料包括:

1.蓋章后的掃描件

(1)申請企業社會信用代碼證和自有貨運車輛行駛證(承運企業為申請主體的還須提供委托承運合同);

(2)政府部門出具的指令文件或者復工復產企業采購應急救援物資的訂單等材料;

(3)承運企業、車輛和駕駛人員的貨運資格證明;

(4)重點物資跨省貨運車輛通行證申請企業承諾書(附件1)。

2.電子文檔

(1)運輸計劃:包括運輸任務的計劃起止時間、始發地、途經地、目的地、用途、應急救援物資名稱和數量、企業信息及聯系人電話等;

(2)《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信息表(附件2)。

(二)企業、車輛和駕駛員納入“白名單”后,“白名單”中的駕駛員可以通過“隨申辦”終端APP或微信和支付寶的“隨申辦”小程序針對運輸任務申請《通行證》,在辦理過程中仔細閱讀《辦理須知》。系統校核后符合條件的,生成全國統一式樣的《通行證》。

(三)在駕駛員申請《通行證》環節,如果實際運輸計劃與申請納入“白名單”時提交的運輸計劃相比發生變更的,需由原申請企業,提前通過電子郵件提交情況說明及更改后的實際運輸計劃,否則不予審批。

(四)如駕駛員因外省市核酸檢測聯網信息延遲,未能顯示48小時核酸檢測情況導致《通行證》辦理失敗的,申請企業可通過電子郵件提交由核酸檢測機構出具的該駕駛員陰性檢測報告和檢測時間進行承諾,如后續檢測信息與提交信息不符,該駕駛員列入“黑名單”。

申請人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填報信息并提供相關材料,如提供虛假信息將依法追究責任。

四、通行證后續管理與時效

(一)《通行證》必須人、車、證相符,一證只可用于一條運輸線路;如從事線路不變的重復業務,證件可在有效期內反復使用;如線路發生變化,駕駛員必須注銷當前電子證照后,方可為新的運輸任務申請新證。如發現人、車、證不符或運輸線路不符的情況,該車輛及駕駛人員列入“黑名單”。

(二)當駕駛員健康動態碼或隨車人員健康碼碼色異常或司乘人員任何一人48小時內核酸檢測結果超過48小時有效期時,則《通行證》立即失效,需重新申請。

(三)申請企業應當建立健全《通行證》申請、使用的各項制度,加強全流程規范管理,做好車輛、人員出入和行駛登記管理,建立工作臺賬,如實記錄有關情況,每日跟蹤、匯總信息,及時報告處置異常情況。

(四)申請人要嚴格落實《通行證》辦理、使用、管理的各項要求,加強對相關單位、車輛、人員的督促管理,嚴禁偽造應急救援物資運輸證明材料、不按運輸線路行駛、運輸非應急救援物資以及其他不符合《通行證》管理要求的行為。對司乘人員違反當地防疫要求的,我局接本市衛生防疫部門通報后,將該車輛和駕駛人員列入“黑名單”,“黑名單”庫全市后臺共享,被列入“黑名單”的車輛或人員不能再申請《通行證》。

五、與現有制度銜接

(一)《通行證》用于貨運車輛跨省通行。市內通行證制度維持現狀,但不可用于跨省通行。外省市車輛持有全國統一式樣的《通行證》也可在運輸線路上途經區域內通行。

(二)《上港集團防疫通行證》制度根據《關于切實做好上海港集疏運保障工作的緊急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3〕41號)貫徹執行,維持不變。

六、防疫管理要求

(一)申請《通行證》的企業應當具備人員集中居住、無疫居住、閉環管理等防疫條件。

(二)通信行程卡綠色帶*號的貨車司機,需在車輛到達目的地24小時以前,向目的地收發貨單位主動報備車牌號、計劃抵達時間以及司乘人員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碼、《通行證》等信息。

(三)貨車行駛至目的地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防疫檢測點時,司乘人員要配合接受檢查,體溫檢測正常且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健康碼、通信行程卡、《通行證》(“兩碼兩證”)符合要求的方可通行,并嚴格執行當地防疫防控管理要求。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徐潘悅

聯系電話:54667981

電子郵箱:yjjzhydc@163.com

附件:

1、重點物資跨省貨運車輛通行證申請企業承諾書

2、《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信息表(應急救援物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