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的區別是什么
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公式:
1、年折舊率=2÷預計的折舊年限×100%,
2、固定資產年折舊額=固定資產期初凈值×年折舊率=(固定資產原值-累計折舊)×年折舊率
3、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4、月折舊額=年初固定資產折余價值×月折舊率,
5、固定資產期初賬面凈值=固定資產原值-累計折舊,
6、最后兩年每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累計折舊-殘值)/2。
舉個例子:
2009年6月15日甲公司購入一臺不需要安裝的設備,購買價款600萬元,預計使用年限是5年,預計凈殘值為0,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要求:計算2010年的折舊額。
2009.7.1——2010.6.30:是第一個折舊年度,
2010.7.1——2011.6.30:是第二個折舊年度。
則2009年的折舊占第一個折舊年度的半年,2010年的折舊是跨越了兩個折舊年度,第一個折舊年度有半年,第二個折舊年度也有半年。那么以后每年度的折舊依次可計算出來。
第一個折舊年度計提的折舊額=600×2/5=240(萬元)
第二個折舊年度計提的折舊額=(600-240)×2/5=144(萬元)
第三個折舊年度計提的折舊額=(600-240-144)×2/5=86.4(萬元)
第四個折舊年度計提的折舊額=(600-240-144-86.4)÷2=64.8(萬元)
第五個折舊年度計提的折舊額=(600-240-144-86.4)÷2=64.8(萬元)
【提示】在雙倍余額遞減法下,后兩年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因此:
2009年的折舊=240×6/12=120(萬元)
2010年的折舊=240×6/12+144×6/12=192(萬元)
2011年的折舊=144×6/12+86.4×6/12=115.2(萬元)
2023年的折舊=86.4×6/12+64.8×6/12=75.6(萬元)
2023年的折舊=64.8×6/12+64.8×6/12=64.8(萬元)
2023年的折舊=64.8×6/12=32.4(萬元)
雙倍余額遞減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指在最初不考慮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情況下,根據每期期初固定資產原價減去累計折舊后的金額和雙倍的直線法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
計提折舊賬務處理:
借:制造費用(生產用固定資產折舊)
研發支出(技術研發用固定資產折舊)
管理費用(行政管理用固定資產折舊、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資產折舊)
銷售費用(銷售部門用固定資產折舊)
在建工程(用于工程建造的固定資產折舊)
其他業務成本(經營出租的固定資產折舊)
貸:累計折舊
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公式:
年折舊率=尚可使用期限/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和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年折舊率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例如:2023年4月,××公司購入一臺設備,當月投入使用。該設備的原值為158000元,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凈殘值為8000元。
第一年年折舊額=(158000-8000)×5/(1+2+3+4+5)=50000(元)
第二年年折舊額=(158000-8000)×4/(1+2+3+4+5)=40000(元)
第三年年折舊額=(158000-8000)×3/(1+2+3+4+5)=30000(元)
第四年年折舊額=(158000-8000)×2/(1+2+3+4+5)=20000(元)
第五年年折舊額=(158000-8000)×1/(1+2+3+4+5)=10000(元)
企業可選用的折舊方法
企業可選用的折舊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等。
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企業在選擇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時,應當根據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消耗方式做出決定。
由于收入可能受到投入、生產過程、銷售等因素的影響,這些因素與固定資產有關經濟利益的預期消耗方式無關,因此,企業不應以包括使用固定資產在內的經濟活動所產生的收入為基礎進行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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