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丹麥商標多少錢?
丹麥是歐盟成員國,也是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和絕大多數關于商標國際協定的成員。歐盟商標與歐盟各國國內商標平行運行,互不沖突。但已經在歐盟各成員國國內注冊或申請注冊的商標構成反對歐盟商標注冊的在先權利,反之亦然。
丹麥商標注冊已惠及格陵蘭島和法羅群島,但歐盟商標并未涉及該地區。
1.機構
丹麥專利商標局
丹麥專利商標局(Patent- og Varem?rkestyrelsen,DKPTO)隸屬于丹麥商務部(Erhvervsministeriet)。作為知識產權管理部門,DKPTO負責商標、專利、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注冊與公開。
■ 網站:www.dkpto.dk
■ 地址:Helgesh?j Allé 81, 2630 Taastrup
■ 電話:+45 43508000,43508301(客服)
■ 傳真:+45 43508001
■ Email:pvs@dkpto.dk
2.簡介
可作為商標的標志
商標可包含任何能將一企業的商品或服務與其他企業的商品或服務區分開來的符號。根據DKPTO商標在線申請系統,在丹麥可選擇注冊的商標及構成他們的標志包括:
●文字商標(Ordm?rke):僅由文字、字母、數字、其他標準印刷字符或其組合而成的商標,不包含任何圖形或顏色。
●圖形商標(Figurm?rke):使用非標準字符、樣式或布局、圖形或者顏色的商標,包括僅由圖形元素構成的標志,以及由文字和圖形組合而成的標志。
●三維商標(Formm?rke):由三維形狀組成或包含三維形狀的商標,包括商品的容器、包裝及其自身的形狀或外觀。
●位置商標(Positionsm?rke):將商標粘貼至商品上的特殊方式,必須顯示該商標的位置及其相對于有關商品的大小和比例。
●圖案商標(M?nsterm?rke):僅由一組定向重復的元素組成的商標。
●顏色商標(Farvem?rke):僅由無輪廓的單一顏色或無輪廓的顏色組合構成的商標。
●聲音商標(Lydm?rke):僅包含聲音或聲音組合的商標。
●動態商標(Bev?gelsesm?rke):由標志內元素的運動或者位置移動而形成的商標,或包含上述運動或位移的商標。
●多媒體商標(Multimediem?rke):由圖像和聲音組合而成的商標。
●全息圖商標(Hologramm?rke):由具有全息特征的元素組成的商標。
但是,僅由商品本身性質決定的形狀、獲得技術效果所需的商品形狀或對商品具有重要價值的形狀構成的符號不能注冊為商標。
商標分類
丹麥商標可分為普通商標(individuelt varem?rke)、擔保/證明商標(garanti- eller certificeringsm?rke)和集體商標(kollektivm?rke)。
當標志的所有人可證明商品或服務所使用的材料、制造方法、服務內容、商品或服務的質量、精確性或其他特征,其標志可用于區分經過標志所有人認證與未經認證的商品或服務,所有人可將該標志申請注冊為擔保/證明商標。
集體商標則是屬于協會的特殊符號,能夠將其成員的商品或服務與其他企業的商品或服務分開。
商標權的內容
商標權所有人有權禁止任何人未經其同意在貿易過程中使用如下標志:
●標志與商標相同或類似,且使用該標志的產品或服務與商標權所包含的產品或服務相同或類似,導致存在混淆可能性,包括認為兩個標志存在某種關系的可能性;
●如果商標在丹麥獲得聲譽,商標所有人有權禁止他人在不相同或不屬于類似的產品或服務上使用其商標,只要此種使用對商標的區別性特征或聲譽構成不公平利用或損害。
權利窮竭
商標所有人無權禁止他人將其商標用于所有人自己或在其許可下投放歐洲共同體市場的、帶有其商標的商品。但是,商標所有人有合法理由反對將其商品進一步投放商業流通,尤其是在商品投放市場后商品狀況已經改變或受到損害時,權利窮竭不適用。
保護期限
商標保護期自申請日起算,共10年,到期可以續展。續展可無限重復進行,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
商標的實際使用
根據丹麥《商標法》,注冊商標的所有人應自注冊程序完成之日起5年內在其指定的商品或服務上真正使用該商標,除非有合理的理由不使用,否則商標可能被撤銷。
在商標所有人的同意下使用商標,或者如果商標是集體商標或擔保/證明商標,則有權使用該商標的人對商標的使用應等同于商標所有人對商標的使用。
3.程序
獲得在丹麥有效的注冊商標有三條途徑:(1)通過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體系進行國際注冊;(2)向歐盟知識產權局(EUIPO)申請注冊歐盟商標;(3)向DKPTO直接申請注冊丹麥商標。
提交申請前,申請人應對標志進行檢索,以避待申請的標志與相同或類似商品或服務類別中的在先商標相同或近似。
直接向DKPTO申請注冊商標的程序
1.提交申請
丹麥商標申請可通過在線系統提交。申請人首先需要選擇提交一般申請(Normal ans?gning),還是選擇快速通道(Fast track)。
選擇快速通道可使商標注冊申請盡早被公開,但需要滿足3個條件:(1)申請必須通過電子申請表提交;(2)必須從預設的數據庫中選擇商品和服務名稱;(3)必須在提交申請的同時支付費用。
DKPTO不對通過快速通道提交申請的標志進行檢索,因此申請人無法獲得檢索報告,可能對商標注冊產生不利影響。因此,DKPTO建議未進行過商標檢索的申請人選擇一般申請。
一般申請比快速通道申請更為靈活,指定商標的使用范圍時,申請人可以選則預設的商品或服務名稱,也可從歐盟數據庫TMclass中選擇術語。處理提交的內容后,系統會告知申請人其商品和/或服務清單是否可被接受。此外,申請人可選擇是否要求DKPTO對標志進行檢索。
不論選擇哪種途徑,申請人需要進一步選擇申請注冊的商標類型(V?lg varem?rketype),即普通商標、集體商標或擔保/證明商標。選定后,即可進入相應的申請系統界面。填寫項目及要求可在網頁中直接轉換為中文閱讀,非常便利。
申請人可以是單位或個人(見“Navne”標簽頁)。如果申請人為丹麥的注冊公司,則必須填寫CVR編號。如果是私人公司,應填寫責任人。如果申請人不止一名,DKPTO將把信件發送給第一申請人。
申請人需要在“V?rem?rke”標簽頁中選擇需要注冊的商標種類(V?lg varem?rketype),即文字商標、圖形商標等。如果不屬于系統所列舉的任何一種,可以選擇其他(Andet)。在這種情況下,申請書必須包含商標說明。
選定一種商標類型后,系統會在下方顯示輸入相應信息及上傳各類附件的不同界面。如果選擇一般申請,系統將提示申請人可選擇是(Ja)否(Nej)要求獲取商標檢索報告(Begrundet s?gningsrapport),費用為700丹麥克朗。
申請人可在“Varer og tjenesteydelser”標簽頁內,根據系統提示逐步添加使用申請中商標的商品和/或服務名稱及所屬的尼斯分類。
申請一旦提交,將無法添加或修改任何內容。DKPTO將在收到申請文件及申請費后開始處理該商標申請。申請人可在“Kvittering”標簽頁內查看付款確認信息,也可通過系統下載付款收據和申請文件的PDF文件副本。
商標申請可以用丹麥語、英語、瑞典語或挪威語提交和處理,但是商品和/或服務清單必須以丹麥語發布。
2.形式審查
申請人提交商標注冊申請之后,DKPTO會審查申請是否滿足確定申請日的要求——是否提交了商標注冊請求,是否提供了申請人或單位的信息和地址、標志的復制件以及商品和/或服務的清單,是否已交納申請費。
對于集體商標或擔保/證明商標,申請中還必須包含適用于該商標使用的規定,至少包含:(1)有權使用該商標的人;(2)取得協會會員資格的條件;和(3)商標的使用條件,包括處罰規定。
如果申請不能被分配申請日,申請人可在2個月內提交缺失的信息和材料。如果DKPTO未在此期限內收到申請人補交的內容,申請將被駁回。
3.審查
DKPTO將根據《商標法》第13條及第14條所規定的絕對駁回理由對申請進行審查。
如果DKPTO認為商標注冊申請應全部或部分予以駁回,或者認為申請人選擇的尼斯分類有誤或對商品和/或服務表述不清晰,將向申請人發出審查意見書,要求申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予以答復。
申請人可向DKPTO提交延長期限的申請,將上述期限延長2個月。
如果DKPTO未在期限內收到申請人的答復或延長期限的申請,將全部或部分駁回該商標注冊申請。
4.檢索
如果申請人請求對所申請的標志進行檢索,DKPTO將對現有丹麥商標及商標申請進行檢索,檢查所申請內容是否可構成《商標法》第15條規定的相對駁回理由。
DKPTO將在規定時間內出具檢索報告,并為申請人規定一個答復期限,以讓申請人考慮是否根據檢索結果撤回或部分撤回其申請。
如果DKPTO在上述期限內未收到申請人的答復,或者申請人在期限內決定全部或部分撤回商標注冊申請,DKPTO都將進一步處理該申請。
5.公開
如果DKPTO在檢索報告中設定的期限已經到期,且DKPTO沒有發現任何阻礙商標注冊的理由,或者當部分駁回注冊申請的決定成為最終決定時,DKPTO將公開該商標注冊申請。
6.第三方評論
在申請中的標志被注冊為商標之前,任何人都可向DKPTO作出合理的評論,提出不應注冊該商標的原因。評論者不會成為商標異議的當事方。
7.異議
商標注冊申請被公開后的2個月內,利益相關方可向DKPTO提出商標異議。異議需說明理由并支付費用。
DKPTO可在有異議的情況下決定維持全部商標注冊申請,或者全部或部分駁回申請。
8.注冊和公布
如果申請符合《商標法》的所有要求,并且沒有第三方對其提出異議;或者DKPTO對異議作出了最終決定,該申請被全部或部分保留,則DKPTO將對商標進行注冊和公布。
更多內容,可參見商標指南及丹麥《商標法》和《關于商標申請和注冊等的行政令》。
4.費用
項目
細目及金額(單位:克朗)
申請費
基本費(含指定1個商品或服務類別的費用)
2000
指定第2個類別
+200
從指定第3個類別起
+600/類
*商標共分為45個類別。
要求提供檢索報告
700
將馬德里申請轉為丹麥商標申請
1500
續展費(2023年7月1日之后的收費標準)
基本費(包含1各類別)
2000
含第2個類別
+200
從所包含的第3個類別起
+600/類
續展費及附加費用在保護期屆滿后支付的,費用增加20%。
異議費
2500
行政撤銷商標
2500
申訴費
4000
更多內容,可參見DKPTO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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