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核算基數應該怎么算?最低工資含不含社保和公積金?
總能聽到工資核算是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算的,那么最低工資包含五險一金嗎?
加班費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算對不對,是不是違法的呢?
我們先看看是不是包含五險一金,如果請假發放最低工資標準是不同的。不包含的地區拿到手的就多,包含就少了。
(1)最低工資不包括五險一金的城市:北京、上海、安徽
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不作為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北京市2023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第一條,京人社勞發〔2023〕77號,2023年6月11日。
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不作為月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第一條,滬人社規〔2023〕18號,2023年6月22日。
在確定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是否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不計入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
《安徽省最低工資規定》第十條,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2)最低工資不包括住房公積金:江蘇
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第二條,蘇人社發〔2023〕72號,2023年7月28日。
(3)最低工資包括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江西、湖南、寧夏
月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勞動者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贛府廳字〔2023〕5號,2023年1月21日。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湖南省2023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湘人社發〔2023〕56號,2023年9月6日。
提高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勞動者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包括職工個人應依法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第三條,寧政規發〔2023〕1號,2023年7月12日。
(4)最低工資包括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四川、山東、浙江、河北、內蒙古、貴州、云南、新疆
(其中四川、山東規定最低工資包含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浙江、河北、內蒙古、貴州、云南、新疆則明確最低工資包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第二條,川府發〔2023〕19號,2023年6月28日。
勞動者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包含在最低工資標準中。
《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最低工資執行中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第八條,魯勞社函〔2006〕387號。《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延長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魯人社字〔2023〕177號,第五條將上條規定延長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最低工資標準包含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貫徹執行<最低工資規定>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浙勞社勞薪[2004]40號,2004年3月3日。
計入最低工資標準的項目包括按規定應由勞動者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第三條,冀人社字[2023]108號,2023年6月30日。
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的個人繳納部分。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自治區最低工資標準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第三條,內政辦發〔2023〕69號,2023年11月9日。
月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貴州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第二條,黔人社發〔2023〕16號,2023年9月16日。
計入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包括按規定應由勞動者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云人社發〔2023〕16號第二條,2023年3月27日。
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養老、失業、醫療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費用。
《關于調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第二條、第三條,新政發〔2023〕21號,2023年4月1日。
(5)其他類最低工資情形:下述省市雖然未通過規范性文件明確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可以通過政策解讀、相關答復等進行判斷。
天津:月最低工資標準包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分。
《天津市人社局關于調整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津人社規字〔2023〕4號,2023年04月30日,附《關于調整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政策解讀》第四條。
廣西、山西、福建三省區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用工進行規定。
我區月最低工資標準包含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分,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包含社會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部分。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廣西壯族自治區2023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桂政發〔2023〕1號),政策解讀第六條。
我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包含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分;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包含社會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部分。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晉政辦發〔2023〕81號,2023年9月3日,政策解讀第四條。
月最低工資標準包含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分,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包含社會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部分。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閩人社發〔2023〕6號,2023年11月13日,附件。
此外,湖北、陜西、河南、重慶等地的規定與《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二條類似,未明確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括社會保險費和公積金。甘肅、廣東、海南、黑龍江、吉林、遼寧等地未見相關規定及相關政策解讀。
加班費的核算基數按照最低工資計算合法嗎?答案是肯定的,不合法!根據勞動法規定,加班費計算基數應為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也就是應該工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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