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怎么休?這些你必須知道
小林2023年1月離開了服務三年的老東家,馬上入職了一家新公司。考慮到春節合家團圓不便出行,清明、五一等小長假各個景點人滿為患,小林便計劃著煙花三月下揚州。然而,當他興沖沖地跑去領導辦公室要求休年休假時,領導卻一臉吃驚的對他說:“你新入職才2個月好嗎?咱們國家法律規定入職滿12個月才能休年休假呢。你想什么美事呢?”小林只好悻悻的回到工位上。他想知道,公司的說法對嗎?
問題一:跳槽新單位,當年有年休假嗎?
回答:年休假休不休跟跳槽沒太大關系,跟你參加工作的總年數有關系。有一個年休假規則可以說人盡皆知——那就是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就可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而依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四條之規定,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因此,依據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勞動者在參加工作后只要曾經在一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連續不中斷工作滿12個月,就可以正當請休年休假。所以啊,在老東家工作了三年的小林,入職新公司的當年度就可以依法請休年休假。
問題二:年休假天數,應該怎么計算呢?小林可以休多少天呢?
回答:這個問題,《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中也有明確規定。依據《條例》第三條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天數是與職工累計工作年限直接掛鉤的,法定年休假制度中的“1年”、“10年”、“20年”是指職工累計工作的實際年限,而不是指從職工開始工作年份起計算的自然年限。這句話怎么理解呢?就是說,如果職工因生育哺乳、生病等造成某段時間未工作,那么這段時間就不能納入工齡計算。另外,像小林這種新進用人單位的,當年度可享受年休假的天數應按照他入職后的本年度剩余日歷天數進行折算確定,公式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365天)×本人全年應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問題三:小林還想知道,年休假必須一次性休完嗎?
回答: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之規定,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因此,小林有權申請分段請休年休假。這條“潛規則”,你get到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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